遭性侵365次 孝女为父求情
宜兰县吴姓男子恫吓年幼女儿小美(化名),不想挨打就得当他的“老婆”,4年内性侵
她365次,若依一罪一罚量刑,最重可处30年徒刑;但小美仍原谅父亲,当庭代父求情,
也写信给法官,请求“给父亲自新机会”,法官受孝心感动,最后轻判吴男12年。
女儿哭着喊痛 父不为所动
吴男离婚后和一双子女同住,99年小美读小六,吴父无视儿子在住家客厅看电视,把小美
叫进卧室说“不想被打,就当我的老婆!”、“不准交男朋友,只能有一个老公(指他自
己)”,对她上下其手,模仿A片情节,要求女儿模仿各种姿势,并使用情趣用品,手法
极尽变态;小美哭着喊痛,吴男不为所动。
小美担心挨打,只能隐忍,去年4月接受国中老师访谈才揭发骇人乱伦案,吴父被检察官
起诉。据统计,小美从小六到国三期间屡遭性侵,最频繁时每周至少3次,合计365次。
吴父坦承犯行,宜兰地院合议庭认定吴父触犯“对未满14岁犯强制性交罪”120罪、“强
制性交罪”245罪,共365罪,按一罪一罚得处以重刑
,应执行刑最重可判30年。
父担家计 女忧无以为继
宜兰地院审理过程,清秀的小美几乎都到庭应讯,在庭上告诉法官,父亲负担家计,弟弟
年幼无人抚养,家中经济无以为继,当庭请求从轻量刑;事后写信给法官,极力为父求情
“…单亲家庭,父亲挑起一家经济重担,既已事过境迁,不想再追究,请求法外开恩,给
父亲自新机会”,令法官心生怜悯。
孝心感动法官 轻判12年
地院合议庭审酌吴父坦承不讳,小美孝心感人,只判吴男12年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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