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magasi (化整为零 打翻基础)》之铭言:
: ○第一
: 市政府是否可以归责于远雄,进而解约?
: 综合逾期未完工、造成古蹟损害、安全性不足、弊案这四项:
: 逾期远雄没有办法归责他人,是吧?
: 古蹟损害部分归责于远雄没问题
: 安全性不足我认为不成立,远雄并无违法
: 弊案我认为不成立,我猜测最后查不到什么
: 尽管二三四项份量不足
: 但第一项逾期未完工的部分已经足够归责于远雄进而解约了,不是吗?
因为柯P心中的大巨蛋最佳解法
并不是和远雄解约
而是逼迫远雄上谈判桌
修正当初不合理的合约 & 修改大巨蛋不合理的设计
把前朝留下的烂摊子最大效益化
至于弊案则是独立开来 该查的还是查
这也是柯P处理大巨蛋一直展现出来的态度
只是之前柯P是拿监察院纠正案来要求远雄谈判
远雄却假装上谈判桌做做样子之后
想说约都签了 执照都A到手了
就算现在耍无赖 柯P也拿自己没皮条
所以柯P现在的作为
其实主要目的还是逼远雄就范
次要目的则是增加解约的筹码
和远雄解约... 绝对是柯P的次要选项
实际做起来绝对不是乡民和某些名嘴说得如此简单顺利
不管是用何理由解约
远雄肯定会以法律程序来自我救济
而以法律的漫长程序
大概会拖个3~5年
虽然大家都觉得社会观感觉得责任归属在远雄
但最后法律的输赢其实也还是很难说
就算市府赢了解约案
大巨蛋谁出钱拆
远雄大概又要再打场官司
我想大巨蛋半成品大概会竖立在那6~8年吧!
解约! 乡民心情会很爽 这其实算是两败俱伤的选项!
不过我想如果远雄持续不肯妥协 乖乖上谈判桌让步
这绝对是柯P最后的抉择
更细一步来分析解约
逾期违约而解约
的确在市政府在法律面目前比较站得住脚的解约理由
但是社会观感层面和仲裁上
这反而是最薄弱的理由
如果单纯因为厂商施工逾期而解约
反而造成大巨蛋的完工得花更长时间 浪费更多的社会资源
这其实在法庭攻防上很容易被攻陷的点
但如果辅以安全疑虑 & 合约弊案疑虑
而市府目前给的两个选项
更能证明市政府其实很有诚意试图在安全的前提下与远雄继续合作
但远雄强硬拒绝继续合作的可能性
市政府这些动作其实很聪明的
远雄愿意妥协 那我们来慢慢谈
远雄不愿意妥协 那这也会是未来解约官司的有利因素
: ○第二
: 假设上面说的成立,也就是市政府可归责于远雄全面解约
: 那么市政府可以选择要求全面解约拆屋还地
: 也可以选择要求只拆商场
: 或选择要求只拆蛋
: 这三个选项的优劣是什么呢?
: 选择全面解约
: 我认为劣是世大运场地问题可能造成国际上的信用伤害
: 选择要求只拆商场
: 我猜测劣是市政府花费大成本只换到一个仅堪用的蛋
: 选择要求只拆蛋
: 我猜测劣是市政府花费相较于较小成本只换到蛋的周边设施
: 我觉得第一项全面解约是最好的选项
其实拆蛋拆商场都是同一个目的
就是让远雄出钱善后 而且合约可以重新谈
拆商场 楼地板面积改变 建筑结构改变
整个执照得重新核可
想核可? 来! 我们重新谈约!
拆巨蛋 那你BOT原始的合约目的就不存在了!
来! 我们重新谈约!
个人的理解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