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NGO挺台中“时代力量”

楼主: aij (bbb)   2015-04-16 17:12:01
※ 引述《miao2361 (Miao)》之铭言:
: NGO挺台中“时代力量”:挺“背便宜包包、较没礼貌的人”
: 新闻来源:自由 http://imgur.com/xHZVSHR
: 〔记者苏孟娟/台中报导〕NGO团体今日联合推荐“时代力量”台中市北区、北屯区立委
: 参选人柯劭臻,有人引阿帕契贵妇团事件吁“背便宜包包、较没礼貌的人”,一起来挺“
: 背便宜包包、较没礼貌的人”,为无权无势者及下一代打拼。
: 柯劭臻律师脸书:http://goo.gl/YlNqtr
: 时代力量 自己的不分区立委自己推 >>http://goo.gl/oC0X2F
: 时代力量 粉丝页 >>http://goo.gl/99tUIK
其实律师被惩戒,事所偶见,
不过在律师群体里面,被惩戒者比例也是不多......
也因为惩戒判决较难查询,很难知道该律师到底有没有被惩戒过
不过问一下,有没有时代力量推一个“被惩戒的柯劭臻律师”作为候选人的八卦呢
(听说某位律师称赞以律师典范,那没被惩戒过的律师不也为更好典范)?
律师界还发起连署:http://0rz.tw/0n52k
不知道会不会又一个陈为廷事件?
证据
http://0rz.tw/1KIbK
摘录事实
被付惩戒人柯劭臻律师与赵永强二人为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关系,其为向台湾新
竹地方法院声请假扣押检举人朱志明名下财产,竟将司法院网站对外公告之台湾新竹地
方法院九十八年度诉字五八四号民事判决下载后,擅自将判决内被告“甲○○(实为胡
云财)更改为检举人之胞兄“朱志煌”,随即将之打印,并于民国(下同)九十九年四
月二十八日持之向上开法院声请假扣押并经裁定准许在案
柯劭臻律师再以相同方式将司法院网站对外公告之台湾新竹地方法院九十八年度诉字第
五十三号判决之被告“甲○○(实为检举人朱志明)”、“戊○○”更改为“朱志煌”
及检举人之母亲“彭锦柿”,随即将之打印并于同年月二十九日持之向上开法院声请追
加检举人为该院九十八年度重诉字第二十四号民事案件之被告
....
惟上揭事实部分,业据检举人朱志明指证綦详,并为被付惩戒人柯劭臻律师所不争执,
并有相关文件及被付惩戒人一○一年九月十一日、十二月二十六日分别提出之律师函
及申辩书状在卷可稽,堪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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