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瓦城员工的自白

楼主: AFUN9999 (破亚限堕取)   2015-04-16 16:48:25
我也跟这位版友一样
对这劳工局解释有相当多疑惑
光是那个每个月5.9天就很妙了
是用一年52周,每周一天例假,加上劳基法施行细则19天国定假日
这样共71天,是这样算出来的吗?
问题是,现行规定双周最多84小时,每日工作8小时的话一年约可凑出273天的工时
也就是至少要有92天的假日才对
做12小时的话,休假天数应该更多才对!
不知道原PO方便隐藏重要资讯之后,把劳工局回函公文贴出来吗?
网络上猜想再多,不如看看公文的正式回应内容
想看的乡民推一下吧
下面引文恕删
※ 引述《Daski1023 (唉唷唉唷?)》之铭言:
: ※ 引述《asdf1006 (在嘉义)》之铭言:
: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 : 向劳工局提出七点劳动检查的事项:
: : 1. 未符合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 : 2. 过年期间未发给双倍薪资
: : 3. 每天上班皆超过12小时
: : 4. 未符合上班4小时必须休息30分钟以上
: : 5. 单月加班总数超过46小时
: : 6. 请检查公司103年11月至今年2月底的同仁加班时数
: : 7. 若以上违反规定,请在一个月内补足不足之薪资
: 首先可以请劳工局这位跟您解释的人去吃屎了。
: 第一项:未符合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 可否请教是高雄劳工局的哪位承办人,我要去投诉他.....
作者: g8429310 (qq)   2015-04-16 17:10:00
你没把每月可加班时数算进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