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公停在小路摸少女 挨告辩“她没有胸部”
苹果
台中沙鹿区一间寺庙的林姓庙公,
2010年间载信徒的11岁女儿外出帮忙绑招牌,
却停在小路旁对少女上下其手,摸胸又摸下体,直到少女大哭才停手,
少女返寺庙后跟母亲告状,少女的母亲证称,
林男当时原本否认,但其他3名在场信徒要他跪在神明前,
由信徒掷筊求神明原谅,却掷没筊,
再要求他绕天公炉三圈,林男这才承认,
台中高分院依强制猥亵罪判林男3年6月。
但林男事后辩词反复,先指平常会跟孩子玩,
当天玩过火“感到有一点邪念”,
有摸她胸部,但是“她没有胸部”,
还辩“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她跟我玩搔痒,我会有邪念,之前我都会克制”;
又称自己与她十指紧扣,在胸前动来动去,可能碰到她的胸部;
另再称只有摸到肚脐,没有摸到下体等。
一审法官据少女指述及现场信徒供词,依强制猥亵罪判林男3年6月,林男上诉请求轻判,
台中高分院以林男没有悔意、也无法取得原谅,维持一审原判。
(许淑惠/台中报导)
http://0rz.tw/bq9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