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兵中弹亡 法官打脸军方 非自杀
3.完整新闻内文:
空军士官蔡学良七年前在台东军方靶场中枪身亡,军方以含枪自杀结案,但蔡母不信不断
陈情奔走,五年前怒控国赔求偿六百万元,一审认定军方无责,不过高院昨大逆转,认定
枪管并无蔡男唾液,蔡男是在长官失责未控管下碰触步枪,枪枝走火击头惨死,改判空军
司令部须赔蔡母一百四十八万元。
蔡母尤瑞敏昨开记者会感慨指七年来散尽家产卖了四间房屋,“胜诉对我而言没有高兴与
否,我耗尽所有力气,才寻得一点点司法正义和曙光。”
被指“遗书写想死”
蔡母表示将上诉且扬言追加求偿一千亿元,判赔后捐给也为此案奔走的民间团体。
二○○八年五月九日,防空砲兵指挥部第九五四旅中士军械士蔡学良,参加连上枪枝归零
(调校精准度)射击训练,当天下午许姓射击手使用的T65K2步枪发生故障,士官长
调整后才顺利击发,现场指挥官高中良连长下令弹药兵装上新弹匣后,与射击手、助教等
人走到二十五公尺外看靶(弹著点)。
随后“砰”一声枪响,众人转头,只见蔡男倒在许男的步枪旁,头部中弹送医不治。护士
在蔡口袋发现“遗书”,写着“只是今天突然想死,就这样而已”等语。东部军检署认定
,蔡男含枪自尽结案。
中枪倒地
蔡学良中枪倒地的瞬间,身边同袍无人目击,但军方却认定他是自杀。蔡母提供无唾液不
可能含枪
蔡母质疑独子遭“他杀”,控告空军司令部索国赔六百万元,去年又向台东地检署声请重
查此案获准,连监察院也介入,但台北地院与监察院均采信法医鉴定报告,认为蔡男含枪
自杀。
蔡母坚持上诉,高院最后根据“枪口没有唾液反应”此一事实,与相关鉴定报告比对,认
定法医吴木荣鉴定的“非口含枪管”,最符合实况,认为蔡男应是想排除步枪的故障情形
,上前拿枪时走火,子弹射入口腔再穿过脑部致死。
二审改判国赔148万
高院认定,依规定蔡男未经长官下令不得擅自碰枪;连长高中良兼任射击线安全军官,违
规擅离射击线;安全督导官刘世伟短暂见蔡男拿枪却没阻止,蔡男与军方各有一半过失,
审酌后判军方须赔蔡母一百四十八万元。可上诉。
国防部昨表示尊重判决,而空军司令部于案发后,曾对高中良、刘世伟等人予记大过不等
处分。枉死的陆军下士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昨说:“江国庆、洪仲丘、蔡学良这三大冤案
都获判决平反,其他军冤案家属还在等待真相大白,否则一辈子无法放下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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