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摸2男童兄弟下体 判刑6年
2015-04-15 15:50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庄姓男子前年7月间,见到男童阿明与弟弟小光(化名
)在树林一处公园玩耍,竟脱下两男童的裤子、内裤,强抓臀部与下体,小明立即向附近
员警求助说:“有人脱我裤子”新北地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庄男6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明当时年约8岁、就读国小二年级,小光才5岁,读幼稚园中班,前年7月
22日下午5时许,两兄弟在公园空地玩耍,庄男(现年48岁)上前攀谈,先从哥哥阿明的
手臂,再脱下他的裤子与内裤,强行猥亵;随后又以相同方式猥亵小光后随即离去。
两兄弟见到在附近处理案件的员警,大声呼救:“有人脱我裤子”,返家后再告诉母亲此
事。法院审理时,庄男否认犯行,仅承认有对小光搔痒,绝无猥亵。男童母亲则证称,她
事后曾逼问庄男:“你赶快承认,不要在那边说谎,我不想再有别的小孩遇害,发生这种
事情?”庄男回说:“有,我有摸!”
处理警员也证称:“庄男第一次来派出所时,他其实有承认,本来要写悔过书”,庄男测
谎结果也呈现:“不实反应”合议庭因而认定庄男猥亵两男童,判刑6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87979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