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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踢爆 台电经理涉贪判刑照领百万年薪
3.完整新闻内文:
(黄扬明/台北报导)
台联党团今举行记者会,揭露台电、中油都有多名涉贪人员至今仍照领高薪。总召赖振昌
指出,台电中区营业所的詹姓经理在2012年接受厂商招待喝花酒,且一审已判2年有期徒
刑、缓刑5年,且上诉二审被驳回,但台电仅记大过处分,没有停职,仍照领百万年薪。
台联党团副总召叶津铃指出,中油台北营业处林姓经理、陈姓员工涉嫌虚报标案,不法获
利超过5百万,两人均遭起诉,但林姓经理停职领1/3月薪,陈姓员工却在收押前申请退休
,已领取200多万元退休金。此外,中油探采事业部也有1位员工盗卖公司电缆线,最后中
油以该员购买新缆线归还为由,仅记大过1次、小过2次处分。
台联党团干事长周倪安批评,这些人居然能在国营事业继续工作,若在一般民间公司一定
立刻被革职,非常不可思议,监察院、廉政署都应介入调查。
台电人力资源处处长许泛舟解释,詹姓经理接受厂商邀宴一事人事处原本建议停职,但因
奖惩会中有委员称他涉案金额仅1万多元,加上被判刑后他仍继续上诉,所以最后没有停
职。叶津铃追问:“有人护航?”许先说:“对。”但随即改口解释,是指奖惩会是合议
制,所以没通过停职。
中油人力资源处副处长陈克腾回应,台北营业处虚报标案的两人,因为林姓经理具公务员
身份,而陈姓员工则是纯劳工身份,适用法令不同,所以才会发生林被停职,而另一人退
休获准的状况。他也强调,林姓经理虽然在停职期间可领1/3月薪,但若最后判刑定谳就
要追回,若无罪则补足未发薪资。
中油政风处处长蒋鸿荣解释,员工偷窃电缆线案,当时政风同仁陪同该员工去苗栗通宵分
局自首,且最后苗栗地检署判处缓起诉处分,所以才认为情节可和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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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p: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