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雅虎新闻看到 李小姐 衰到爆
刚开阿帕契出事 现在又开车出事 有够惨的
来八卦版 "/" 搜寻 "李"
结果出现 李宗瑞 被判刑30年的案子
甘 他又不是杀人 虽然 他的行为也很不对
但....他吃的刑比杀人还重 这样对吗
受害者 没错拉 的确是受害者
但是她们(那一群....)拿到的赔偿 恕我没有站在女性的观点来看
我站在自己一般民众的观点来看 赔的比她们受得害还多太多超多无敌多好吗~~~
一个女生好像都赔两百万
现在 你信不信 去台北东区喊一下 两百万一次 给录 不上传 自看
看报名队伍会不会长到 需要请交管出来维持交通秩序!!!
所以 是案件的受害者没错啦
但是不是 现实中的此案受益者的看法 绝对不会是0%
但最后的结果是 李宗瑞被判得比杀人犯还重
好像 有点不符合比例原则 而且 很有媒体办案的味道
大家 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