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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漏网鱼 又起诉10人
2015-04-14 02:46:35 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桃园报导
桃园地院去年审理洪仲丘案,查出洪所属的五四二旅及执行悔过的二六九旅有十名“漏网
之鱼”,即依职权向检方告发;检方认定这十人明知洪不符悔过条件,却都盖章同意让洪
进禁闭室,昨依利用职权私行拘禁罪起诉,最重可判七年六月徒刑。
洪仲丘前年七月三日在二六九旅禁闭室因中暑导致热衰竭死亡,检方侦办及院方审理分两
部分,分别是开士评会签处惩罚的五四二旅及执行悔过的二六九旅。其中,五四二旅前旅
长沈威志、连长徐信正等人是第一波被查办对象,在二审宣判后,目前上诉最高法院中。
桃园地院审理过程传唤证人,经查五四二旅参加士评会的士官张佳雯、简芸芝,以及旅部
连辅导长吴翼竹、前参谋主任张治伟、资讯官赵志强、监察官苏建玮等共六名军士官,明
知士官身分的洪携带照相手机入营仅能申诫处分,仍盖章同意送悔过。
至于负责执行悔过的二六九旅,法官认定作证的前旅长杨方汉、政战主任陈毅铭、参谋主
任黄文启、人事官戴子伟四人,明知五四二旅检附的洪仲丘悔过公文附件缺少连级人评会
记录,不符合规定,不应送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