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新头壳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13/58851
陈雄文:记者非责任制 但他们很有责任感
新头壳newtalk | 林雨佑 台北报导
劳动部长陈雄文今(13)天到立法院专案报告媒体记者过劳问题,他表示,劳检57家媒体
机构就有约6成违反劳基法。而陈雄文备询时被问到“媒体记者适不适用‘责任制’?”
时,则回应“他们(记者)不是责任制,但很有责任感”,让台下许多记者和官员们都小
声笑了出来。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邀劳动部等部会,针对如何改善新闻媒体业工时过长问题”等议题
列席报告,并备质询。
国民党立委苏清泉一开始质询时就问陈雄文,“媒体记者适不适用‘责任制’?”,陈雄
文回应,“他们(记者)不是责任制,但很有责任感”,听到此说法,台下许多记者和官
员们都小声笑了出来。
苏清泉接着说,媒体工作者都是被剥削的血汗劳工,像昨天(礼拜天)晚上11点,都还有
记者打给他采访要补画面。很多电视台老板都有几百亿身价,但每个基层记者却都“苦哈
哈”、超时工作。
医界出身的苏清泉也说,除了医生以外的其他医疗从业人员原本不适用劳基法,后来劳动
部也改了,劳动部能不能拿同一套标准来“对付媒体业”?
陈雄文则回应,媒体业本来就适用劳基法相关规定,但记者都是在外工作,工时难以认定
,这样的劳动情形确实不合理,对于工时过长问题,劳动部会正面对待。
陈雄文表示,劳动部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为止,已经召开6次会议,邀请新闻媒体业劳雇
双方、学者专家,共同研讨媒体工作时间认定的指导原则。他强调,该指导原则草案已经
完成,最近还要办公听会和座谈会,等程序走完,预计约在5月底、6月初就可以公告。
至于媒体劳动检查的部分,根据劳动部专案报告,从去年10月份至今年3月为止,各劳动
检察机构及地方主管机关针对新闻媒体实施劳动检查共57家次,其中违反劳动基准法规定
有31家次。
违规部分,加班未依法给付加班费占36.84%,未有出勤纪录占33.33%,未经工会或劳资会
议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为26.32%,延长工时超过法定工时上限占28.07%,未举办劳资会议占
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