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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01奖励容积 前广场属公共开放空间
【新唐人亚太台 2015 年 04 月 11 日讯】台北101在建造之初,为了取得更多
的容积率,透过条件交换的方式,提供公共开放空间,来换取奖励楼地板面积,
使容积率从原先计画管制的630%,增加到了752.62%,才造就了现在101前广场。
我们带您从开放空间容积奖励的角度,深度了解聚焦。
台北101,台湾的著名景点,每年都有超过200万人次的游客造访,台北101前的
广场,也成为各国来往游客驻足,拍照留念的场所,和各种团体表达各自诉求的
地方。
台北101采用民间兴建营运后转移模式开发,也就是所谓的BOT案,在1997年由14
家民间企业共同组成的台北金融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从台北市政府取得 此公有
土地的开发权,开始进行规划建造,特许营运70年,到2067年将要无偿还给台北
市政府,而营运期间内,每年需付给台北市政府7亿元的土地租金。
座落于台北市信义计画区的台北101,最初是为了配合台湾政府的亚太营运中心
政策,而筹建的金融服务设施,之后转变成综合性的商业建筑,原本计画兴建5
栋建筑,后来改为合并成一座摩天大厦,建筑高度最终则提升至508公尺,成为
当时的世界第一高。
当初,为了取得更多的楼地板面积,根据台北市都市计画及土地使用分区管制法
令,其中的第七十九条,提供公共空间,透过条件交换的方式,使容积率从原先
计画管制的630%,增加到752.62%,面对奖励容积的释放,最直接影响的就是公
共空间的产生。
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副总工程司 陈建华:“现在目前101的开放空间,是当初
101在申请都市设计审议的时候,依照这个台北市的一个,开放空间奖励的要点
提出申请,那意思是说,它的开放空间必须要开放做公众使用,那它可以获得相
对的容积奖励。”
台北101前广场,就是这奖励容积下的产物,在BOT合约未到期归还北市府之前,
地属台北101,但公共开放空间的明显标示牌,表明广场是属于市民的开放空间
,应24小时开放供不特定公众无偿使用。
台北市建管处副总工程司 邱英哲:“开放进来的这些不特定的公众,在自己的
建筑基地内,有吵闹有酗酒,有些违反一般社会秩序的行为的话,其实他们也可
以跟警方反应,警方虽然可以现 场协助了解违法的状况,但是并不会驱离驱赶
正常使用,正常通过的这些不特定的公众。”
就台北101前广场的开放空间来说,台北101要负起维护的责任,但没有权力干预
公共开放空间的使用,对于使用开放空间的人如果有违法行为,也只能报警处理
。
台北市建管处副总工程司 邱英哲:“以建管处的立场是认为,这个开放空间是
一个邻里公园的概念。”
当今社会的公园,既是现代城市的表征,也同时诉求着现代文明生活的意涵,因
为这是民众最容易施展公民权力的地方。
如果101,被界定为现代文明生活的邻里公园,那么也许,就应该更好的被赋予
文明的想像与实践。
采访撰稿 黄庭锋
摄影后制 卢天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