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台中捷运工程意外 检:吊挂施工疏失
(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11日电)台中地检署侦办捷运工程意外案,今天传讯8人,讯后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谕令7人交保。初步厘清事发原因是吊挂施工疏失。
台中地检署初步认定,负责工程施工计画的中钢构工务所所长杜芳明等人便宜行事,为了
“省工”,未在钢梁摆放于桥墩时先固定两端,或于转弯处设置支撑点,导致钢梁重心不
稳翻落。
台中地检署今天以杜芳明涉及业务过失致死罪,谕令新台币80万元交保。中钢构工程师刘
平60万元交保、工地主任林辉斌以50万元交保、劳工卫生管理人员陈柏宏10万元交保。
3名检察官今天凌晨漏夜侦讯吊车驾驶郑永崇、赖弘伟等6名现场施工相关人员,认定赖弘
伟未依规定操作,脚架支撑不足,将赖弘伟依涉及业务过失死罪嫌以10万元交保,郑姓驾
驶无保请回。
远扬工程师高逢仁、工地主任陈松严则涉嫌只针对吊车范围进行交通管制,对向车道没做
任何管制措施,因此依业务过失死罪嫌以30万元交保,但两人辩称现场交通管制应由中钢
构公司执行,不是他们的权责。
检方调查,杜芳明是工地负责人,并决定施工方式,其与刘平等人,决定采取空中组装的
方式,将4节共重200余吨的钢梁在空中组装后,再由吊车放置在桥墩上,却疑似未顾及此
处为弯道,未采取固定及支撑,导致赖姓吊车驾驶放开第一条绳索时,即因重心不稳出现
倾斜情形,随即绳索断裂,钢梁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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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调动作难得这么快,大家不用再带风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