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nning9977 (LL66pu!uunr)》之铭言:
: 劳检员喔....
: 压力超大的,因为照职安法规走
: 的话!全台湾没几家做的出来,加
: 上工人普遍安全意识不强,尤
: 其是老师父最爱呛“冷杯!做十几
: 年都没事,是在怕杀小”,工安根
: 本讲不听,上次工头跟我聊到早期
: 检查太机巴在灌浆的时候被踢下
: 去,隔天拆模才被发现有两只手,
: 或是太刁难被恐吓等等...
: 北检最硬检查员也敢寄眼镜蛇恐吓
: 觉得法规在硬也没用啊!
: 其实厂商最怕停工而罚钱用处不大
我在想我们的
劳基法阿 既然罚钱都只罚一点点
那可不可以直接要求违法企业停工哩?
就目前资料看起来
很多企业好像勒令停工才会有最好的处罚效果
因为
劳基法 处罚5~30居多(新闻好像都这样写 不是很确定)
违约交货 赔偿 1~2千万UP
所以
是不是该放宽停工标准阿...例如..
企业每月违规遭记点 达5点 就勒令停工1季 依此类推来着
然后 还要要求企业停工期间须依照 停工前所发放薪资发放
并且于处罚执行完毕前 不得遣散员工
这绝对比那重罚2万 5万 30万有用多了...
员工也比较容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