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那么重要的事情
就这样被淹没了
台湾的民主由来已久
但仍未成熟也易被操控
有个样子却又缺东缺西
在这次的诉求昨天看到正精在讨论
才知道原来黄国昌老师这么拼命在维护这件事情
希望这个诉求能受回响
并且有所成果
手动至底 gogo
※ 引述《xa9277178 (枫曦)》之铭言:
: : 【矫正代议民主失灵、请将权利还给人民】
: : 自1991年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以来,台湾历经了七次宪法修正、五次总统直选、二次政党轮
: : 替,虽然曾经缔造民主的奇蹟,对自由人权的保障亦逐渐强化,惟台湾的民主一方面依然
: : 尚未完全巩固,一方面亦不断遭逢新的挑战。在过去数年的民主实践中,从核四续建争议、
: : 反媒体垄断立法、会计法修正、九月政争、到黑箱服贸协议,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见证“代
: : 议民主失灵”的现象。由人民透过选举赋予权力、付托责任的代议士,原本应该践行承诺
: : 、尊重民意,却在实际的政治权力行使上,屡屡出现背弃承诺、践踏民意的失控恶行,迫
: : 使人民必须一次又一次地走上街头、发出怒吼,力图阻止这些失控的代议士,伤害台湾得
: : 来不易的民主。
: : 台湾民主需要进行再一次的全盘改革。目前,要求宪政改革的呼声已逐渐兴起,各种不同
: : 的宪改方案,亦纷纷出现。我们全力支持、也深信台湾需要一个真正由下而上、以人民为
: : 本的宪政改革运动。在另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用以矫正“代议民主失灵”的宪法直接
: : 民权,必须还给人民。
: : 具体而言,针对代议民主失灵的问题,宪法实际上早已提供了人民对抗的基本权利:就背
: : 弃民意的代议士,赋予人民罢免权;就违反民意的政策,赋予人民创制复决的公民投票权
: : 。一个“对人”、一个“对事”的直接民权,两相结合不仅具有事先预防政客胡作非为的
: : 吓阻功能,也有事后改正的矫治功能。
: : 然而,长久以来,这两种直接民权之所以近乎形同虚设,无法发挥有效作用,问题并非在
: : 宪法的层次,而是在法律的层次。也就是现行“公民投票法”与“罢免法制”利用极不合
: : 理的超高门槛,让人民无法行使公投权利、也让人民难以罢免失控政客。这些恶法导致人
: : 民宪法权利的实质剥夺,彻底地空洞化宪法所设置的直接民主机制。
: :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人民作主”千里苦行运动的坚持下,“补正公投法”的呼声早已持
: : 续多年;修正罢免法制的诉求,也伴随“宪法133”及“割阑尾运动”的进行,取得公民
: : 广泛的支持。前年十月十日“公民1985”在立法院外所举行的“天下为公”集会,更是聚
: : 集了超过六万名公民,再度要求国会补正公投法、修改选罢法,让“还权于民”的呐喊震
: : 撼了博爱特区的天空。
: : 宪政改革必须积极进行。然而,宪政改革绝不能成为转移焦点的烟雾弹,更不应成为回避
: : 修法改革的借口。因此,为了实践“人民作主”的理念,我们决定发起新一波的“还权于
: : 民”运动,在立法院推动“公投法的补正”与“罢免法制的修正”,号召所有的台湾公民
: : ,共同加入要求代议士修正不合理的法律,将宪法直接民权还给人民的行列,透过积极的
: : 行动,夺回属于国家主人的权利。
: repost没办法repost到下面的内容,
: 我本身很赞成这次的事情,只是对于门槛我觉得好像太低了。
: 万分之一就可以提案,万分之1.5就可以联署。
: 记得祭止兀先生联署就有破万了?
: 万分之一大概才3000人左右,这样不会
: 被有人人士利用,消耗社会资源吗?
: 相对多数决如果我没有认知错误的话,
: 应该是有投票的人,只要赞成的大于反对的就好...
: 可是以台湾的民主素养来说,目前的公民素质很
: 不够,所以参与投票的人可能不会多...
: 因此也是很容易被操控。
: 虽然迫迫切切的想革除那些令人无奈的代议士,
: 还是要思考如果是一个正常社会,这样的制度是不是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