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矫正代议民主失灵、请将权利还给人民】
: 自1991年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以来,台湾历经了七次宪法修正、五次总统直选、二次政党轮
: 替,虽然曾经缔造民主的奇蹟,对自由人权的保障亦逐渐强化,惟台湾的民主一方面依然
: 尚未完全巩固,一方面亦不断遭逢新的挑战。在过去数年的民主实践中,从核四续建争议、
: 反媒体垄断立法、会计法修正、九月政争、到黑箱服贸协议,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见证“代
: 议民主失灵”的现象。由人民透过选举赋予权力、付托责任的代议士,原本应该践行承诺
: 、尊重民意,却在实际的政治权力行使上,屡屡出现背弃承诺、践踏民意的失控恶行,迫
: 使人民必须一次又一次地走上街头、发出怒吼,力图阻止这些失控的代议士,伤害台湾得
: 来不易的民主。
: 台湾民主需要进行再一次的全盘改革。目前,要求宪政改革的呼声已逐渐兴起,各种不同
: 的宪改方案,亦纷纷出现。我们全力支持、也深信台湾需要一个真正由下而上、以人民为
: 本的宪政改革运动。在另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用以矫正“代议民主失灵”的宪法直接
: 民权,必须还给人民。
: 具体而言,针对代议民主失灵的问题,宪法实际上早已提供了人民对抗的基本权利:就背
: 弃民意的代议士,赋予人民罢免权;就违反民意的政策,赋予人民创制复决的公民投票权
: 。一个“对人”、一个“对事”的直接民权,两相结合不仅具有事先预防政客胡作非为的
: 吓阻功能,也有事后改正的矫治功能。
: 然而,长久以来,这两种直接民权之所以近乎形同虚设,无法发挥有效作用,问题并非在
: 宪法的层次,而是在法律的层次。也就是现行“公民投票法”与“罢免法制”利用极不合
: 理的超高门槛,让人民无法行使公投权利、也让人民难以罢免失控政客。这些恶法导致人
: 民宪法权利的实质剥夺,彻底地空洞化宪法所设置的直接民主机制。
: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人民作主”千里苦行运动的坚持下,“补正公投法”的呼声早已持
: 续多年;修正罢免法制的诉求,也伴随“宪法133”及“割阑尾运动”的进行,取得公民
: 广泛的支持。前年十月十日“公民1985”在立法院外所举行的“天下为公”集会,更是聚
: 集了超过六万名公民,再度要求国会补正公投法、修改选罢法,让“还权于民”的呐喊震
: 撼了博爱特区的天空。
: 宪政改革必须积极进行。然而,宪政改革绝不能成为转移焦点的烟雾弹,更不应成为回避
: 修法改革的借口。因此,为了实践“人民作主”的理念,我们决定发起新一波的“还权于
: 民”运动,在立法院推动“公投法的补正”与“罢免法制的修正”,号召所有的台湾公民
: ,共同加入要求代议士修正不合理的法律,将宪法直接民权还给人民的行列,透过积极的
: 行动,夺回属于国家主人的权利。
repost没办法repost到下面的内容,
我本身很赞成这次的事情,只是对于门槛我觉得好像太低了。
万分之一就可以提案,万分之1.5就可以联署。
记得祭止兀先生联署就有破万了?
万分之一大概才3000人左右,这样不会
被有人人士利用,消耗社会资源吗?
相对多数决如果我没有认知错误的话,
应该是有投票的人,只要赞成的大于反对的就好...
可是以台湾的民主素养来说,目前的公民素质很
不够,所以参与投票的人可能不会多...
因此也是很容易被操控。
虽然迫迫切切的想革除那些令人无奈的代议士,
还是要思考如果是一个正常社会,这样的制度是不是合理吧?
作者:
psplay (乱世中一个小小书僮)
2015-04-10 14:35:00暴民不想听有逻辑的想法
作者:
ukalm (我回來了.....爆出來追查)
2015-04-10 14:36:00党工听不懂人话~
作者:
cc9i (正直与善良)
2015-04-10 14:37:00至少有在思考 给推~~
我同意,只是相对多数感觉要给标准 比如过投票人数1/2
作者:
yuhurefu (锻えてる!)
2015-04-10 14:41:00台湾总统也民选 被操控马囧才会当选 不然改拍手通过好了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5-04-10 14:41:00应该要有投的才算数,不投的不就没意见,哪能算反对
作者:
frank2281 (我现在不在喔!!!!!)
2015-04-10 14:41:00帮高调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5-04-10 14:42:00蔡正元要他下台的票数比他当选的票数还多,还是拉不下来
鸿池、wego也都破万,台北三区都破万,但就因为门槛太高
作者:
yuhurefu (锻えてる!)
2015-04-10 14:43:00我觉得还是要让大家习惯这种方式 习惯参与 才能越来越好
提案基本上都能达成,连署就看选民自觉,再来就是可恶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5-04-10 14:44:00台湾就是不重视出来说话的人民,才会有沉默的大多数那种可笑的说法,肯参与政治的公民应该要有他们的权利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5-04-10 14:46:00马英九那种9.2支持率还拿他没皮条的总统大概也只有台湾
作者:
kk911 (小被星人)
2015-04-10 14:51:00作者: k291154222 (小惟) 2015-04-10 14:53:00
有胆公投独立啦 保证被中共打到吓屎 一群低能暴民
作者: Nickleback (Somewhere over) 2015-04-10 14:53:00
唯有开始行使权力才可能成长了解提升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5-04-10 15:00:00嗯 先推你
作者:
berryc (so)
2015-04-10 15:01:00说公投需要门槛的 那县市长总统选举是不是也该比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