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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恶!得罪伙委 阿兵哥控饭菜被加屎加尿
2015年04月09日12:44 苹果日报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千万不要随便得罪伙食委员!在203兵工厂(现已并入205兵工厂)服
役的李姓下士班长4年前担任伙委期间,因与警卫勤务连大门排人员有过节而怀恨在心,
疑在饭菜里加料,尿液、老鼠屎、烟灰、厨余、口水样样来,遭检举后被依《食品卫生管
理法》等移送法办,但李男坚词否认,同伙房阿兵哥也作证无此事,且检方认为无人吃了
拉肚子,将他不起诉。
根据南部地方军事法院移送指出,李姓下士于2011年6月至隔年10月期间担任伙委,2012
年6月间,因与警卫勤务连大门排人员发生争执,就在给大门排吃的饭菜里动手脚报复。
一名大门排的黄姓阿兵哥觉得饭菜味道怪怪的,向伙房同袍询问后,才知李男竟然将尿尿
到宝特瓶里,再加入甜汤或饭菜中,并把老鼠屎混入鸡排内,甚至将穿着鞋子的脚伸入汤
锅内搅拌、吐口水,并把厨余的面条加入一般面条烹煮,再“加料”槟榔汁、烟灰等,被
统计出多达9次。
黄姓阿兵哥告发后,南部军检署调查时,有4名阿兵哥作证曾看到李男尿到宝特瓶后再倒
入甜汤等食物中,但也有跟李男同伙房的阿兵哥作证从未看过他加秽物在食物中,而事实
上在该段时间内,军队中也没有人肠胃不适或上吐下泻。
李男则坚称虽然曾与大门排人员发生过争执,但没“加料”过,且他煮食全厂300多人饭
菜,包含厂长都会吃到,都无人反应过;另外伙房是禁菸区,他不可能在里面抽菸,再把
菸灰加入食物。
李男原被移送《陆海空军刑法》防害健康罪、《刑法》流通食品下毒罪、《食品卫生管理
法》添加有毒物质罪,但高雄地检署调查认为,李男身份并非“食勤士”,非《陆海空军
刑法》妨害健康罪所处罚的主体;且国军内食物并非刑法规定的公开贩售之“流通食品”
;又李男担任伙委期间,并无任何人因食用李男烹煮的食物后集体呕吐或腹泻等危害身体
健康等情况,与《食品卫生管理法》构成要件不符,因此,纵然李男真有“加料”行为,
也难与构成上述犯罪,将他处分不起诉。(郭芷余/高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