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宜县府亮环署公文 挡下蜜月湾开发案】
3.完整新闻内文:
宜兰县头城镇的“大溪蜜月湾开发案”被指为台东“美丽湾”开发案翻版,
交通部观光局昨审查该案,一度以五比一通过开发计画,
但宜兰县府在关键时刻亮出环保署的公文挡下,
全案须由环保署确认“环境影响差异分析”后再审。
博爱企业打算投入六十余亿元,在宜兰县头城大溪蜜月湾海边开发,
被指是“宜兰版的美丽湾”。 记者林缙明/摄影
宜兰的博爱企业及罗许建设提出开发计画,
将在蜜月湾兴建旅馆、别墅、海滨游憩区、一般游憩区,
陆、海域面积约一百零七公顷,是宜兰县罕见的大型开发案,已通过环评。
但开发案预定地紧临蜜月湾,引发海岸线私有化质疑。
观光局东北角风管处昨开会审查此案,会中砲声隆隆,
宜县府代表仍坚决反对开发案,
主席动用表决,最后以五比一“原则通过”此案。
就在主席做结论时,宜县府观旅处副处长刘富美出示环保署公文,
指该案还要再做环差分析,才能审查实质开发内容,全案因此大转弯。
东北角管理处长方正光表示,会议没有结论,业者尚未拿到开发许可,
未来仍要报请营建署及环保署审查。
宜兰县长林聪贤表示,宜兰并不反商,
希望观光局审查时要兼顾环境永续和观光发展。
他强调海岸线绝对要公共化,
县府正依海岸法画定海岸线一定范围为禁止开发区,预计五、六月就会公告,
画定后,该范围内的海岸不得私有,未来要核发蜜月湾开发案建照时,也会审酌。
头城镇长曹干舜说,若能兼顾环境永续和民众的亲水、通行权,他不反对此案;
环保联盟理事长张曜显则呼吁宜县府核发建照时,一定要认真为宜兰的海岸线把关。
博爱企业昨表示,海滩绝对维持开放给公众,
将辟四条通道,让游客免费通抵海滩,并捐五百万元作为海岸资源保育基金,
全案预计分四期、十五年开发,“合法”是前提。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14/825285
5.备注:
宜兰县政府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