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报报导政改后立《反港独法》
除了港独、追求自治跟骚扰中国客(例如反水货客)都算违法
引述该报导内文:
香港回归近十八年,“港独”思潮阴霾近年进一步抬头,
有学者主张“城邦论”,有示威者手持港英旗冲击驻港部队军营,
有人更挥动被视为港独新旗帜的凤凰龙狮旗,
再次触动中港两地的神经。东方报业集团接获权威消息指,
政改争议于今年六、七月尘埃落定后,港府随后会就反香港独立立法。
据悉有律师团体曾向京官推销的反港独法初稿,
内容除分裂国家等行为,支持香港自治,
甚至乎排斥内地人过程中扰乱社会秩序均属犯法,
变相为○三年触礁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斩件”立法。
曾于○三年推销廿三条的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指,
以“斩件”形式推行反港独法技术上可行,但必须清晰界定分裂国家行为
,有港区人大代表指落实反港独法后,
港府仍有责任完成《基本法》廿三条立法
引用连结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408/00174_001.html
5.备注:今日不站出来 明日站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