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
2015-04-06 23:06:23影片新闻
http://ap.ntdtv.com/b5/20150406/video/145573.html
101申请制?法轮大法学会吁保障言论自由
更新时间:2015-04-06 21:22:13
【新唐人亚太台 2015 年 04 月 06 日讯】媒体报导,台北101大楼拟研议草案
,规定每个团体使用101大楼前公共空间时,都必须采用申请制,长期在101和平
反迫害的法轮功团体,受到关注,今天,法轮大法学会也发表声明。
陆客来台必游景点之一,就是台北地标101大楼,清明连假仍有法轮功学员自发
前来,向陆客传递中国人权迫害讯息,不过台北101正在研拟“公共开放空间使
用规定”,要把开放空间定位为“休闲艺文表演场地”,未来举办活动将改采“
申请制”。
101发言人 刘家豪:“有妨碍到民众的进出,或者是它的标语过大,或者是它的
内容不适合,我们会加以劝导,反正就是不要违反社会善良风俗,还有一些法令
啦,如果说劝导不成我们还是会报警。”
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长 简余晏:“一切还是应该要遵照,中华民国宪法,刑
法,和社会秩序维护法相关法规来进行,希望所有观光客来到台北市地标,101
的时候,它所看到的是,友善、多元文化、包容、及民主自由的城市。”
法轮大法学会发声明表示,法轮功学员言论之内容(展板横幅之内容),除中共以
外,从未有任何民主政府及正常团体予以侵犯或不当限制。质疑101作法可能有
侵犯人民宪法权利疑虑。法轮功人权律师团也认为,101没有权力审核准驳。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 张锦华:“全世界各国,都没有人去限制法轮功摆展
版,以及法轮功展版里面的内容,所以我们不会去申请,我们不会让任何个人的
单位,来审查法轮功讲真相的内容,我们也希望,101它不要,限制台湾人民在
这里表达的自由。”
担心申请制恐变相沦为审查,尽管目前101相关规定尚未出炉,不过101没有公权
力,自己订定的管理规则,权责到哪?未来执行如何不逾越宪法保障?已经引起
讨论。
新唐人亚太电视 沈唯同 张媛婷 张芝瑄 台湾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