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嫌犯枪口对着他 刑警开4枪制伏判赔104万

楼主: slent67 (史兰特67)   2015-04-06 17:35:38
※ 引述《iassyou38 (D)》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新闻云 东森新闻
: 2.完整新闻标题:
: 嫌犯枪口对着他 刑警开4枪制伏判赔104万
: 3.完整新闻内文:
: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 刑事局干员李泱辑因为嫌犯王明助准备朝自己开枪,只好开4枪回击,
: 结果打中对方肩膀,成功将他制伏,没想到事后因此被控告杀人未遂,
: 嫌犯还求偿400万元医药费和精神抚慰金,李泱辑认为自己执法有理,不愿和解
: 但法院认定他开4枪违反比例原则,判赔104万元,全案定谳。
: 民国90年间刑事局侦八队干员李泱辑和涉及立委许舒博服务处枪击案的嫌犯王明助正面

: 当他看见王明助朝自己冲过来,甚至有掏枪、开枪的动作时,立即判断必须朝对方开枪

: “这真的不叫做决定,你的身体,你的直觉,必须保护自己”,
: 结果他一共开了4枪,射中对方的脚和肩膀,但成功制伏歹徒后,不但没被记功,反而
成?
: 一开始嫌犯王明助提出以25万元和解,李泱辑本来也带了现金到法院,不过最后一刻他

: “如果一定要对等防御,甚至多一点点都算过当,我想没人可做到”。
: 李泱辑坚持自己没有错,不愿与对方和解,官司纠缠了5年,最后法院认定他使用枪械
正?
: 但开4枪违反比例原则,必须赔嫌犯104万元,虽然李泱辑对判决不服,
: 但全案已经定谳,还是必须赔偿。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28/418667.htm
: 5.备注:
: 真是操他妈的恐龙法官
: 开枪打嫌犯 看起来的就不是什么善类
: 没打死他算可惜 竟然还要赔他钱
: 干 这是什么鬼岛法官阿 台湾还有天理吗
: 妈的 你干脆都叫警察以后都配水枪好啦 打到不会痛 还可以消消嫌犯火气
: 人民还有生命安全可言吗 以后就给这些败类为所欲为好了
: 就不要编列警察这职业了
: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龙)   2015-04-06 17:36:00
放下手中武器 否则将依......(被打死)
作者: Qinsect (Q虫)   2015-04-06 17:36:00
米国鸽子表示: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36:00
急迫生命危险时 可是根据判决书是先中大腿先倒地了
作者: PPDTMK (PEACE)   2015-04-06 17:37:00
为何老外直接开枪没人吵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37:00
当时周围也已经部属警力 明明就可以等人来一起支援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4-06 17:37:00
急迫生命危险时<<台湾法官认知是领便当才算吧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38:00
王虽属高度危险人物,但当时没携枪、也未进行攻击
作者: rererere147 ( )   2015-04-06 17:38:00
在这说都很简单 实际做都不同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4-06 17:38:00
只要你心脏还再跳 我觉得台湾法官都会觉得没生命危险
作者: GOPOL (尽心尽力莫忘初衷)   2015-04-06 17:38:00
今天你不让他死 明天他就让你死
作者: Qinsect (Q虫)   2015-04-06 17:39:00
4F 前阵子米国警察打死黑人一堆人抗议都没注意国际新闻?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40:00
美国黑人事件 一堆人暴动 台湾根本就绵羊一样乖
作者: grimnir158 (8-1)   2015-04-06 17:40:00
梁发:‘说得好!我华山……’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43:00
你可以往上拉 有判决书可以看 看完再说法官判的烂不烂
作者: Acone (无力挽回的努力)   2015-04-06 17:47:00
还是想问,大腿中弹倒地后就不能开枪吗?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4-06 17:47:00
听过回马枪吗? 逃跑就没危险喔?你顶多说相对危险低而已
作者: Lemming (Endless)   2015-04-06 17:49:00
跳针跳完没 乡民就不信判决结果你一直拿判决书出来跳针现在乡民就比较相信警察说的啊 为何不相信法官讲的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52:00
反正结论 信不信随你 人只会相信自己想相信的
作者: Lemming (Endless)   2015-04-06 17:52:00
结果就法官最后认为员警当初判断该赔 乡民不觉得啊
作者: S522 (╮(╯_╰)╭)   2015-04-06 17:52:00
google 洪旭 就知道枪战危不危险了,随时可能进忠烈祠事后诸葛大家,现场只能在极短时间内判断要不要开枪....都会一个随身可能携带枪枝的人纵使大腿中枪,在未搜身的状况下宁愿让垃圾去投胎也不要自己进忠烈祠,除非有人是用脚开枪..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58:00
那可以去修法 只要能[疑似] 警察就有权利开枪打死你
作者: Lemming (Endless)   2015-04-06 17:59:00
唉呦 还扯到修法 逻辑真的奇怪 再修最后还是要给谁判断?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7:59:00
到时候真开枪打死人 看你能不能伸冤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06 18:00:00
修法 嫌疑犯 有前科之人 只要拒绝合作都可以开枪打死这样不用美好大同了
作者: Lemming (Endless)   2015-04-06 18:01:00
哈 是在战这个喔 你不要乱开新战场你不喜欢乡民骂法官直接讲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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