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疑挡消防车 陆籍女驾驶:非故意

楼主: dogkid (C'est la vie)   2015-04-05 16:35:15
一.要在台湾合法开车上路的要件:
(a)本国籍
1.中华民国交通部所核发之驾照
(b)外国籍
2.承上,或依据平等互惠原则办理,外籍人士若符合自身拥有其本国籍驾照
以及拥有合法入境经许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证明文件,经笔试或相关
 如身体检查等,方可换取中华民国同等类型之驾照。
3.外籍人士换照规定详述 http://tpcmv.thb.gov.tw/cp.aspx?pageID=194
按其规定,中国籍入境民众除需允许停(居))留一年以上,且需拥有其
本国籍之驾照并且需经笔试及格后,方可换照。
二.交通部公路总局 - 汽机车驾照笔试题库下载
http://www.thb.gov.tw/TM/Webpage.aspx?entry=190
中文 - 汽车法规选择题
题号142. 闻有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或工程救险车警号时,不论来自何方,
应:(1)立即避让。(2)不须避让。(3)只要不跨线行驶,就不必避让。
答案:(1)
  ↑
                              │
三.附上推文中板友补充的相关新闻连结 http://ppt.cc/nSLZ   │
驾驶为中国籍女子,表示非故意,仅是不了解交通法规。  ──┤
                              │
是否经许可停居留一年以上?是否拥有其本国籍之驾照? │
是否有经过笔试测验及格换发同类型驾照? ←─┘
补充:非法租车给陆客 交通部:最高罚9万 2015/03/11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50311-Vglp
(蕾神质询新闻内容,不喜勿入 @@")
立委罗淑蕾11日在交通委员会上,质问交通部政务次长曾大仁因应与管制的
对策。曾大仁表示,已通告全国租车业者租车给陆客的相关罚则,罚款最低
9千最高9万,视情节有8万1的斟酌空间,盼不肖业者自重。
中国游客来台自由行愈益普遍,选择租车也不少。然而,中国并未参与联合
国道路交通国际公约的签订和修改,其国民无法换发国际驾照,依法陆客是
没有国际驾照的,因此驾驶行为实属违法。去年中国央视对于相关乱象即有
报导,更当场直击屏东租车业者租车给陆客。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传教士)   2015-04-05 16:39:00
我们这边神族没人在意 他们在嘴什么 呜....上不去了...
作者: sca133   2015-04-05 16:42:00
9.2表示26也要有人权~ 不过呆湾人就不必有人权了
作者: luffy820114 (Nakano)   2015-04-05 16:49:00
不意外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5-04-05 17:01:00
别傻了,花莲汽车出租业对陆客好得很
作者: Suckmine (SMD)   2015-04-05 17:33:00
8万1公道价
作者: lintetsuya (枫冽雪)   2015-04-05 17:38:00
支那贱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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