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nlu: 另外b大问1.3亿律师费,1.3亿元 / 3000件 平均一件43,333 04/05 09:33
请问一下,原来高雄市政府分3000件起诉?
没有用任何民事诉讼法41条选定当事人的方式吗?
所以这件诉讼变成几个律师写3000份状(起诉事实还一样喔,只有损害认定有差)?
开3000次庭
用这样算的喔?
另外不要唬烂人了,8-9月到现在讲真的残等鉴定早就应该要做完了
你可以去问问看任何作医事鉴定的机关,有拖成这样的吗?
民事诉讼法41条
第1项
多数有共同利益之人,不合于前条第三项所定者,得由其中选定一人或数人,
为选定人及被选定人全体起诉或被诉。
哲夫FB (跟李泽一样教补习班,现职律师)
https://www.facebook.com/jerfusir/posts/757946420970332?fref=nf
劳动部当初花2千万预算找来律师大兴诉讼告关厂工人,想讨回不该讨回的补(赔)
偿金。
现在高雄市政府花民众捐的1.3亿找来律师团,说要帮气爆受害户代位求偿打诉讼,但
现在民众捐的45亿,对41位代位求偿的受害户金额,ㄧ毛没发,还躺在高市生利息,
还处处刁难民众求偿的金额跟项目,种种迹象,不免令人怀疑高雄市在搞什么鬼?
说到底高雄的国赔责任是躲不掉的,高雄市就是个国赔诉讼的被告机关,但现在高市
用计让被害人乖乖交出国赔请求权,而且还可利用捐款花1.3亿请律师帮它们把关(用
尽方法剔除求偿金额),自救会长还傻傻的帮高市找理由...
ㄧ年了残等鉴定半年早就作好了,高市还说要等,在等什么呢?想学红十字会的日本331
捐款操作模式吗?
我真心的奉劝所有气爆受害户,要搞清楚,高雄市是你国赔的被告,不是你的恩人,
它是坏人,别太天真的以为它在帮你代位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