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更新】气爆41重伤患等呒赔偿 看自救会

楼主: aij (bbb)   2015-04-05 12:05:01
→ denlu: 另外b大问1.3亿律师费,1.3亿元 / 3000件 平均一件43,333 04/05 09:33
请问一下,原来高雄市政府分3000件起诉?
没有用任何民事诉讼法41条选定当事人的方式吗?
所以这件诉讼变成几个律师写3000份状(起诉事实还一样喔,只有损害认定有差)?
开3000次庭
用这样算的喔?
另外不要唬烂人了,8-9月到现在讲真的残等鉴定早就应该要做完了
你可以去问问看任何作医事鉴定的机关,有拖成这样的吗?
民事诉讼法41条
第1项
多数有共同利益之人,不合于前条第三项所定者,得由其中选定一人或数人,
为选定人及被选定人全体起诉或被诉。
哲夫FB (跟李泽一样教补习班,现职律师)
https://www.facebook.com/jerfusir/posts/757946420970332?fref=nf
劳动部当初花2千万预算找来律师大兴诉讼告关厂工人,想讨回不该讨回的补(赔)
偿金。
现在高雄市政府花民众捐的1.3亿找来律师团,说要帮气爆受害户代位求偿打诉讼,但
现在民众捐的45亿,对41位代位求偿的受害户金额,ㄧ毛没发,还躺在高市生利息,
还处处刁难民众求偿的金额跟项目,种种迹象,不免令人怀疑高雄市在搞什么鬼?
说到底高雄的国赔责任是躲不掉的,高雄市就是个国赔诉讼的被告机关,但现在高市
用计让被害人乖乖交出国赔请求权,而且还可利用捐款花1.3亿请律师帮它们把关(用
尽方法剔除求偿金额),自救会长还傻傻的帮高市找理由...
ㄧ年了残等鉴定半年早就作好了,高市还说要等,在等什么呢?想学红十字会的日本331
捐款操作模式吗?
我真心的奉劝所有气爆受害户,要搞清楚,高雄市是你国赔的被告,不是你的恩人,
它是坏人,别太天真的以为它在帮你代位求偿!
作者: denlu (denlu)   2014-04-05 09:33:00
另外b大问1.3亿律师费,1.3亿元 / 3000件 平均一件43,333
作者: fukai (fukai)   2015-04-05 12:09:00
不可质疑伟大的花妈喔!
作者: chikuo (想知道?去问香蕉...)   2015-04-05 12:09:00
民众捐的发了唷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5-04-05 12:10:00
是的 请受灾户放弃代位求偿 自己向市府跟事主提起诉讼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4-05 12:19:00
KMT党工快来抹
作者: lball (疯狂发呆手)   2015-04-05 13:10:00
真的找国赔对象 代位求偿真的是很神奇的事!
作者: cindy3589 (霎时心中一片空荡荡地)   2015-04-05 13:11:00
市府代位就是市府为被选定人好吗 国赔也是被害人要提跟代位跟厂商求偿是不同诉讼3千件是有3千人申请代位求偿 去到法院也是共同审理不过每个人求偿的诉讼标的是独立的 说有三千件审理也对说鉴定不拖的就更好笑了 实务上拖一年以上的多得是另外人身伤害有"后续"赔偿跟"后遗症"问题要评估还是你要看现有损害求偿而已 后续都不用了?这代位求偿是意定的不是法定 应该不能用选定当事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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