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回归到宪法要求国民服兵役(不是服替代役,注意)的原因
就会发现,服兵役出发点是为了保卫我们国家
不得不要求国民犠牲自由的做法
这原理绝对合理
不合理的地方在于兵役法第24条规定实施替代役理由:
“国防军事无妨碍时,以不影响兵员补充、不降低兵员素质、不违背兵役公平前提下
,得实施替代役”
实际上就是当年兵源过剩,不需要这么多人入伍服一般兵役
既然不用那么多人当兵,为何不干脆用公开抽签的方式
让中签的人入伍服役就好?
公开抽签,大家心服口服,抽到就去当,没抽到就让人家自由
这不是很公平吗?
为什么要弄一个替代役出来,让人不必去军队后,还必须去公家机关服役
然后因为替代役的出现
女生真的没理由不服替代役了,不是吗
把替代役废除,如果军队不需要这么多役男入伍
就用公开抽签的方式决定谁必须当兵
然后让这些当过兵的人在升学或就业上享有一些优待
这是最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