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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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4
〔记者张筱笛/台北报导〕黄姓男子到北市养生馆做全身油压,见173公分高的按摩师小妤
(化名)貌美高挑,黄男色欲薰心,将小妤压在按摩床上强脱衣裤性侵,事后狡称是“全
套性服务”,双方合意性交,法官发现小妤膝盖与大腿都有瘀伤,不采信,判4年2月徒刑
确定;民事部分需赔偿44万元,可上诉。
小妤控诉,她替黄男按摩时,黄男不断触摸她大腿、臀部、胸部,虽有制止但他依然故我
,还将她强压床上,手伸进上衣,解开胸罩性侵。小妤说,全程虽不到2分钟,但她“吓死
了”,脑中一片空白,未及时求救。
黄男辩称,他已婚生子,有稳定工作,因生理需求多次到养生馆,做半套或全套性服务,
当天依例消费,双方是你情我愿,没性侵。他说,养生馆包厢以木板隔间,隔音效果差,
若小妤遭性侵,大可呼叫求救,但当天其他人都没发现异状,且养生馆从事性交易,为了
防止客人闹事,雇有“围事”或“保镖”,没理由冒险性侵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