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公务员态度不佳未来考绩恐打丙

楼主: acton (阿龟)   2015-04-02 21:29:23
※ 引述《tombear20 (精算师)》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公务员态度不佳未来考绩恐打丙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5年04月02日14:14
: 铨叙部今向考试院会报告《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规划方向,将整并过去提案的26项
: 考绩宜列丙等条件为15项,其中增列“工作态度不佳,影响机关声誉,经查证属实者”以
: 及“事、病假合计超过14日者”两项打丙条件,其它如性骚扰、故意泄漏公务机密,过去
: 必须情节重大、修正后只要经查证属实者就宜考丙。此外,过去规定未经授权擅自对外发
: 表与业务有关言论影响机关声誉等,则统整为违反行政中立或其它公务人员法令禁止规定
: 。
: 规划案并将过去考核分成工作、操行、学识、才能4项评比,各占考绩50%、20%、15% 15%
: ,未来比重希望修改为70%、10%、10%、10%,不过有试委认为操行的比例应该提高,不能
: 只有工作能力。考试院秘书长李继玄说,考试院长伍锦霖认为务必审慎,部分试委认为恐
: 有违背母法《公务人员考绩法》的疑虑,请铨叙部审酌,待正式提出《公务人员考绩法施
: 行细则》修正案,再交全院审查。(王家俊/台北报导)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ppt.cc/pq9U
查了现在的公务人员考绩法
第6条 年终考绩以一百分为满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数如左:
甲等:八十分以上。
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满八十分。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满七十分。
丁等:不满六十分。
考列甲等之条件,应于施行细则中明定之。
除本法另有规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绩年度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
一、挑拨离间或诬控滥告,情节重大,经疏导无效,有确实证据者。
二、不听指挥,破坏纪律,情节重大,经疏导无效,有确实证据者。
三、怠忽职守,稽延公务,造成重大不良后果,有确实证据者。
四、品行不端,或违反有关法令禁止事项,严重损害公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
配合修法比重,四大考绩项目:工作(70%)、操行(10%)、学识(10%)、才能(10%)
要打乙、丙的应该不是很困难,如果真的客观来打(没有挟怨抱怨的情况),
这四个项目在法规里没明确定义,可以操作的空间很大;反之,想要主观来打
就随便它了,加上75%甲等限制,好处是少发考绩奖金,节省国库开支,
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
第4条 教师之年终成绩考核,应按其教学、训辅、服务、品德生活及处理行政等
情形,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同一学年度内合于下列条件者,除晋本薪或年功薪一级外,并给与
一个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级者,给与二个月薪给
总额之一次奖金:
(一)按课表上课,教法优良,进度适宜,成绩卓著。
(二)训辅工作得法,效果良好。
(三)服务热诚,对校务能切实配合。
(四)事病假并计在十四日以下,并依照规定补课或请人代课。
(五)品德生活良好能为学生表率。
(六)专心服务,未违反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有关兼课兼职规定。
(七)按时上下课,无旷课、旷职纪录。
(八)未受任何刑事、惩戒处分及行政惩处。但受行政惩处而于同一学年
度经奖惩相抵者,不在此限。
甲等不设限,成绩考核指标一样含糊,而且各指标没有权重,但是因为老师很优秀,
政府不用修法,省下公务员考绩奖金来给老师,避免国库吃不消,这次修公务员考绩法
真的是Z>B
【9成考绩甲等】https://anntw.com/articles/20140409-Ov3L
全国教师工会理事长刘钦旭解释,教师与医师、法官一样,入行前有专业资格门槛检核,需要经过资格考试、教师甄选,过关斩将后
才能受聘,因此9成7考绩甲等是正常的;如果教师考绩普遍低落,社会反该检讨教师考试
制度是否出了问题。他能理解社会的质疑,同时强调医师与法官等专业人士,考绩成果也
普遍偏高。
总之,这次修法,可以满足社会对公务员的期待,也可以节省国库开支,也符合
政府一贯的思维Z>B~或许可以让企业学学,怎样节省开支!
作者: m1314213 (隅田川夏恋歌)   2015-04-02 21:30:00
实际上拿丙的又有几个????
作者: balakuo (...)   2015-04-02 21:30:00
好的老师加倍。坏的公务员ㄧ起担。真爽
作者: haoto (发饲料了)   2015-04-02 21:31:00
考绩哪有公正的 难怪你考不上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5-04-02 21:31:00
年轻的一定第一个死
作者: hongtm (台湾加油)   2015-04-02 21:32:00
搞到最后还是菜鸟吃饼啊 当做大家不知道公务生态怎样?老师还是都甲啊 都有这么优秀吗? 怎么不改革呢?
作者: vesia (欧帕)   2015-04-02 21:33:00
年轻的轮流啊,何时看过主管拿丙然后菜鸟轮到拿丙的那一年就光明正大摆烂,反正认真也是丙
作者: Rebroff (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未日)   2015-04-02 21:36:00
才能(10%)...XDDDD
作者: yoyotvv (5566)   2015-04-02 21:49:00
教师与医师、法官一样 <----这句话似乎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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