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指奸”4岁女儿 判8年徒刑
嘉义一名男子离婚后,趁单独照顾4岁女儿时,用手指插入女儿阴道,女儿回家后直说“
屁屁好痛”,男子前妻才揭发此兽行,今男子被判8年有期徒刑。
根据《联合新闻网》报导,男子离婚后仍会与前妻及女儿相聚,前年11月带当时4岁的女
儿同住1个月,却趁机性侵,甚至造成女儿的处女膜有2处撕裂伤。
男子最初否认犯行,辩说女儿原本就有伤口。不过开庭时女童表示爸爸跟她“摸屁屁”,
法官询问“屁屁”位置时,女童指向用来模拟的娃娃的私处,说“很痛”,而且没有其他
人对她做过一样的事。法官认为女童说词可信度高,将男子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8年有
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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