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智贤世界
17 分钟前 · 编辑纪录 ·
竞选时的柯办老鼠尾案,北检昨天侦结,通信业者林俊宏涉犯背信、窃盗罪等,犯案明确
予以起诉;柯办幕僚彭盛韶及征信业者吴德义,因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
柯文哲说,这个结果和先前幕僚所说的一样,“等于还被黑吃黑了一次!”
我的看法: 不要脸 !
1
柯文哲和姚立明一天不向连胜文道歉,他们对我而言就是没有人格。
不要脸。
民主国家可以容许, 栽赃对手窃听, 连道歉都不必吗?
为什么记者不问柯文哲,该不该向连胜文和蔡正元道歉?
柯文哲捞么这样大的选举利益, 用栽赃连胜文窃听, 装出受害的模样,也当选了。
这个社会最卑微的要求, 不过是要你道个歉!
你可以继续享用你的荣华富贵。
直到你找来的业者被起诉了,你竟还不向真正受害的连胜文道歉!
所以,这个社会喜欢不要脸的人。
不要脸的人才会赢。
2
一万五千到底是什么钱?
检警无法查出柯办和业者的犯意联络, 所以罪只在业者一个人身上。
但以社会常识而言, 而柯文哲幕僚小彭为什么要给业者一万五千元?
只因为业者来了一趟检查线路?
有这么贵的?
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种查线路,基本上是不要什么钱的。
就算要收费,收个一两千, 就很足够了,更何况这业者长期挺绿, 为什么会跟你收一万
五千块?
更何况照业者说,是因为想要装柯办那栋大楼的监视器工程, 才自己偷装老鼠尾。
既然这样, 那怎么会开这种15000元的狮子大开口?
3
案发之后,柯办彭盛韶被查出蓄意跟吴德义串供, 统一口径,如果没有问题, 为什么要
提出一个故事说法, 要吴德义照这个说法去说? 如果这不叫串供, 什么才叫做串供 ?
4
业者的说法完全不合逻辑。
为了要争取大楼装监视器, 所以偷装老鼠尾。
柯办是跟张景森借办公室。
张景森是在大楼租办公室。
大楼业主要不要装监视器,柯办根本无权说话。
要包工程, 应该去找大楼业主或管委会。
哪有这种业者,要跟A包工程, 却装老鼠尾去骗B?
这不是神经病?
5
司法就是这样。
是的,检察官放过柯办,柯办在法律上无罪。
但良心上你玷污了民主。
你却连最起码的一点点救赎, 跟连阵营道歉, 说当初不好意思,错误的指控你们窃听我
,都不肯。
这样的人, 比陈水扁还可怕。
6
ETC案,当时的交通部长林陵三特助宋乃午,和行贿的远通电收的人, 都双双坐牢。
但是徐旭东,林陵三 和陈水扁,郭瑶琪都无罪。
就像没有人相信,美河市只是科长级的人有问题。
你相信etc就一个宋乃午就可以摆平这样一个大案子?
那柯文哲的假窃听案呢?
这个世间, 是没有公平正义的, 我真的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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