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阿公围观车祸 不知躺的是孙女
3.完整新闻内文:
一名工地工人开车上工途中,行经台一省道莿桐国小旁,完全没踩煞车冲过红灯,撞击两
辆摩托车、一个正要上学的莿桐国中二年级女学生,女学生颅内出血、骨折,摩托车骑士
之一是莿桐国小的导护阿公,送医伤重不治死亡。
监视录影器拍到,肇事者行驶的台一省道是红灯,所有车辆都在等秒数,斑马线上陆续有
行人、脚踏车、摩托车穿越,但廖姓工人的红色轿车像没踩煞车,车速相当快,一连斜著
冲上两机车、一脚踏车。
由于冲击力相当大,骑自行车的女学生、牵摩托车的导护阿公都被撞到20多公尺外,当时女
学生的阿公出门看车祸,还不知躺着的是自己的孙女。导护阿公是连任的乡代表林味珍的
丈夫,他热心公益受人尊重,乡人得知他罹难赶往他家慰问。
车祸发生后引起围观,莿桐村民见状可能想殴打驾驶者,警方将他安置在巡逻车内以防群
情激愤,肇事原因正由警方调查中。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401002224-260402
5.备注:
闯红灯撞死人、酒驾撞死人、逆向撞死人、超速撞死人......
台湾人这么爱违规,但是违规撞死人却还是只能用过失致死起诉,
到底为什么明知道违规会出事,却还是可以用‘过失’脱罪?
为什么法律不能修改成违规肇事加重刑责或违规肇事者不得以
‘过失’论处?专业的法律大师们可以解释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