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iern (jiern)
2015-04-01 01:32:42※ 引述《s30431 (30431-10年以来始终如一)》之铭言:
: ※ 引述《zuiko (铁拳无敌孙中山)》之铭言:
: : 目前现在总统府前的宪兵
: : 已经准备好橡胶枪随时待命
: : http://i.imgur.com/DtyC3Pw.jpg
: 如果懂的人就当我PO废文
: 如果是在总统府前现场的人请牢记
: 最好是可以白目一点大声念给现场宪兵听
: 宪兵令第7条即明定使用枪械之规定:
: 宪兵执行职务时,非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武器:
: 一、受暴行而认有迫害之虞时。
: 二、群众暴动非用武器不能镇压时。
: 三、因防卫驻守之土地屋宇或人之生命财产迫不得已非用武器不能抵抗时。
: 四、对于要犯逃走非用武器不能制止时。
:
: 原则上,现场宪兵只能被动不能主动(除非越入警戒范围)
: 想冲警戒线的就别回头卖队友了,乖乖挨几发子弹为国捐躯
: 至于女宪兵被咬伤我真的是抱持怀疑,如果是我早就反击了,不反击也算失职
有当过兵(替代役有没有教我就不清楚),应该会比较清楚,军方有制定用枪时机之规定,
其中第二条已经有说明
用枪时机
一、当生命身体受暴行胁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卫时。
二、群众暴动,非使用武器不能镇压时。
三、所警卫之人员、物资车船航空器受危害胁迫时,非使用武器不能保护时。
四、因防卫驻守之土地、场所建筑物受袭扰或擅闯经警告仍不听从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时
。
五、要犯逃脱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