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ad255 (曾经)》之铭言:
: 上面有篇星国少年上网批李光耀
: 就被起诉....
: 让人想到新加坡的严刑峻法
: 其实跟北韩还蛮像的 (都是高压统治、家族统治)
: 不过新加坡当然有钱多了
: 台湾还有不少人羡慕~~
: 有没有有钱版的北韩 新加坡的八卦
这小孩46万台币交保 回家了
他犯了这罪
Section 298 of the Penal Code
“with the deliberate intention of wounding the religious or racial
feelings of any person”
简单来讲就是公然诋毁宗教或种族在新加坡是绝对违法的行为
应该会被罚个钱吧
最近反对党不少都骂李光耀 都没事
这小孩骂李光耀又无缘无辜要扯骂人家的信仰耶稣
结果李光耀支持者当然就用以上那条去告他
在新加坡,诽谤并非刑事罪行,但侮辱宗教或煽动宗教或种族仇恨等行为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