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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艺人永邦拍MV 给导演百万遭毁约求偿胜诉
2015年03月31日16:31
曾导过台中市政府2011年自制网络偶像剧《爱在山海花都》的导演孙豪泽,去年2月
接受华尔娱乐有限公司委托,制作艺人永邦(原名余炫锋)音乐录影带,华尔娱乐
前后给制作经费111万元,但孙豪泽直到去年8月都未完成,华尔娱乐提出返还报酬
的民事诉讼,新北地院今判决孙男须返还其中的107万元。
孙豪泽对此诉讼,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答辩。新北地院法官基于华尔娱乐已在去年
底,就寄出存证信函催告,但孙男仍未履约,依法解约下,孙男就有返还报酬的义
务,但111万元中的107万元有汇款资料,4万元则无任何事证,因此判决孙豪泽须返
还107万元;全案尚可上诉。(孙友廉/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