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管线条例送审 陈菊请高雄市议员支持

楼主: voyagerking (毕凯在航海家号遇到亚契)   2015-03-31 14:28:11
1.媒体来源:
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
管线条例送审 陈菊请高雄市议员支持
3.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市府要求石化管线业者把总公司迁到高雄,相关的“高雄市既有工业管线自治条例”
市府已送议会审议,市长陈菊昨特别请议员支持,由于议员反对者少,条例可望通过。
草案规定,石化管线业者最迟要在明年底前将总公司迁到高雄,限期未迁,市府将强制断
管。草案中还要求管线公司,要缴交管线监理检查费。
这项自治条例本月初在高雄市府市政会议通过时,引起相当大争议,中央还指市府限定业
者总公司迁设高雄有违宪之虞,市府仍着手立法,后续发展受瞩目。
至于条例中的管线监理检查费收费办法,市府经发局仍在草拟。局长曾文生表示,收费将
用来维护管线安全、建置防灾救灾系统,在议会一读会开始讨论条例之前会送交议会。
去年高雄气爆后,市府清查全市石化管线,查出既有89条石化管线,分属13家公司,其中
中油管线有45条,数量最多,管线输送的物质包括乙烯、丙烯、苯等。
市府为管理石化管线,订定“高雄市既有工业管线自治条例”,明定既有管线所有人应于
明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将总公司所在地设在高雄市,并提送年度管线维运计画及缴纳管
线监理检查费,才能继续使用管线。
陈菊昨在施政报告最后,拜托议员支持这项条例,强调高雄石化产业营业额约七千亿,就
业人口一万三千人,希望中央与石化业者都能与市民站在同一阵线,高市无法接受连最基
本管线安全、劳安管理、环境保护都做不到的石化业者。
国民党议会党团总召黄柏霖要求市府,再研究有无违宪及违反中央法令,如果没有,他会
支持自治条例;他强调,以目前议会绿大于蓝的生态,自治条例一定会过关。
以无党籍议员为主的大高雄联盟总召黄石龙力挺自治条例,“有什么违宪?又不是订国家
法令,这是高雄自己的法令!”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ppt.cc/KwCf
5.备注:
爽啦~~~终于送议会啦~~
作者: JohnLackey (德州姜雷姬)   2015-03-31 14:32:00
毫无能力
作者: cc0102 (C2)   2015-03-31 14:40:00
1楼辛苦了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3-31 14:41:00
呃...我对黄石龙那句有点傻眼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5-03-31 14:52:00
这人宪法要不要重修啊
作者: sul3vu86 (鸟侠)   2015-03-31 14:54:00
没错 达赖也是靠藏佛红的
作者: MadeTW   2015-03-31 15:14:00
肯定被打脸这一迁不知道高雄又要赔多少..有本事自己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31 15:20:00
屏东县设自治条例,要求使用核三厂电力的用户,将工厂跟总部迁址到屏东,以花妈论点应该也是ok 的.....
作者: MadeTW   2015-03-31 15:21:00
都快变下一个苗栗了还不自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31 15:21:00
以后屏东县政府直接下令台电对高雄市断电就行了.....不过很难吧,两边都在比绿色的深度.....另外,任何法令抵触上级法令就是违法,更不用讲连跳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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