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顾荃台北30日电)台北市长柯文哲今天表示,消防局删减死亡伤残济助金的
公文没有送到市政府,却盖他的章,“这叫做不负责任”。
总统马英九日前接受媒体专访时说,大巨蛋案和美河市案由副市长经手,自己并不清楚详
情,府方人士认为是正常分层负责。柯文哲则回呛,对像大巨蛋、美河市这种几百亿元的
案子,做市长的说不清楚、不知道,“那你自己去跟人民解释吧”。
网络媒体上则有人提出当年美河市开发案相关公文,指公文上有当年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签
名章,质疑马总统否认亲自签约是说谎犯法。不过有媒体报导,柯文哲就任市长后也有一
份删减台北市消防员死亡伤残济助金的公文,上面也有柯文哲的签名章,但柯文哲也对此
不知情。
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延慧书库云端化”记者会,会后受访时表示,这件事是消防局长自
己决定,公文没送到市政府,为什么要盖市长章,这就不对。“没有送到市政府,发公文
时盖个市长章,这叫做不负责任”。
柯文哲表示,这要检讨,决行到哪个层次的,就那个层次的人自己负责,因为这件事情要
修改SOP,秘书长已经在拟案,以后谁负责就盖谁的章,要建立责任政治,谁决定就用谁
的名义发布。
媒体询问是否有打电话到消防局撤公文?柯文哲说,他没有打电话撤公文,消防局长今天
早上还问他怎么处理,他说再想想看。因为台北市资源比较丰富,消防队员因公受伤抚卹
的标准比其他县市好,这样到底好不好,他要再想一下。1040330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3300159-1.aspx
柯文哲是在搞笑吗?台北市政府的公文不挂市长的名字,那要挂谁的,
分层负责这种基本的内部权限分配,怎么到了柯市长的眼里就变成不负责任,
不然以后所有的公文都送到市长室让柯P去批好了,
可是到时候柯P会不会不爽 又在签文上批“不要惹我生气”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2:59:00我们基层拿到一大堆代为决行的也通通盖朱力伦的章但我也知道朱力伦120%是没有可能过目这些文件的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5-03-31 13:00:00如果实质影响力不限于阿扁或民进党 就不用担心谁盖章的问题
作者:
LFD (坏掉的LED)
2015-03-31 13:00:00备注是在公三小? 他意思就是要他亲自看过公文吧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1 13:00:00中央社什么烂标题
作者:
BingLing (坏人请别再靠近我)
2015-03-31 13:00:00还再想把这种事跟马英九不知道大巨蛋细节扯一起喔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3-31 13:01:00根本连市政府都没送进去…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1:00我也觉得很奇怪 一堆文件为什么要首长印章?
作者: winalbert (艾伯特) 2015-03-31 13:01:00
是改革的时候了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3-31 13:02:00
可以盖不是本人看过的文件的话出事就没人需要负责了
作者:
knives 2015-03-31 13:02:00其实只是想拿来替马郝的大巨蛋解套用的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兽)
2015-03-31 13:02:00没经过市长亲自批准的应该是只盖机关章而不是市长章才是~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3-31 13:02:00
想用公文议题让马完全脱钩北市责任 这想法蛮智障的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2:00本来就应该盖机关章就好 盖首长章的用意是?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03-31 13:03:00写这么多备注辛苦了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5-03-31 13:03:00可以盖市长张啦 只是下面要补 依分层负责xxx代决
作者: winalbert (艾伯特) 2015-03-31 13:03:00
你没看过的东西盖你的章,出事你负责任你要嘛?
你知道台北市消防局才是发文单位吗台北市消防局发的文当然是挂消防局长的名字.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5-03-31 13:04:00就是府签二层决,其实也不少这种文啊....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4:00我个人没看过的东西绝对不可有人帮我盖章这是常识吧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5:00为什么首长作为机关的代表人 法律上就说要盖章?行政机关自己本身不能当法人吗?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5-03-31 13:05:00法定代理人所以要盖人名 总部能叫市政府出庭吧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5-03-31 13:05:00楼上,确实不行。
作者:
knives 2015-03-31 13:06:00所以马英九大巨蛋解套了
作者:
ainor (><)
2015-03-31 13:07:00这是个不能用常识理解的政府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3-31 13:07:00我也一直搞不懂签名章的实际意义
作者:
knives 2015-03-31 13:08:00果然是法律系,知法玩法
作者:
hedonic (黑东尼史塔客)
2015-03-31 13:09:00局长决行挂局长章也是可以的
二层决行底下就会盖上图上说的那个章.马英九的那张没有
{ 公文没有送到市政府 } 要人背书好歹也附件送一下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3-31 13:13:00喔喔对喔我蠢了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3-31 13:15:00[没有送到市政府] 嗯
作者:
xul327 (CHAGE & ASKA)
2015-03-31 13:24:00什么抹黑标题 烂中央社
作者: jark41 (~~) 2015-03-31 13:31:00
要挂市长章,要送到市政府啊- -
要盖主管章有一定的签呈 就算柯没看 市长室的也必需看过 基本上 要你盖章你就必需看过 不看会吃亏的我有主管 只要签呈到他那里 他就会问清楚细节就算是5000元他也会问得一清二楚 因为他吃过亏
作者:
MiuLove (月儿弯弯Moon)
2015-03-31 14:27:00底下没加注"授权xxx决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