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va9876 (CEVA)》之铭言:
: 第一集
: 高铁风云一:高铁的问题在哪里?
: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407930596049720
: 第二集:
: 高铁风云二:高铁最后会怎么样?
: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407931126049667
: 心得:
: 虽然对于非财经专业的人来说
: 还是有部份名词和运作方式稍嫌陌生
: 但这是目前看过把资讯视觉化做得最流畅吸睛的成果了
: 提供给对高铁破产议题有心了解的乡民参考
内容有部份错误已有人提出就不讲了,
(例如200亿不是卖票收入而是营业现金流,去年营收是385亿。)
里面提到解决的几种方法还是老样子以官方主导的财改为主而没有提出其它较好的方向,
如果对高铁问题有点兴趣可参考底下讨论串的相关资料与财务情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4225482&p=9#53980847
这边提出另一个解决高铁问题的方向(再上面讨论串后面有提),
但可能要稍有点会计财务观念才比较容易看的懂(表达能力不佳)。
首先...大致的情形,依高铁去年上半年财报,
高铁帐上4500亿左右的负债其中800亿左右是先认列要付给政府的回馈金,
(依特别股全赎回下与现有专户资金互抵,所以两者都不列入)
回馈金另外大约还有255亿左右会以分年认列应付利息的方式计入,
(4500+255)/18.5=257亿 明颢不足每年营运现金流可用部份,
依财报贷款的还款条件及馈金支出时程或是帐面权益数变化来看,
还有3~5年的时间等仲裁的结果并进行后续协商。
现在高铁营业现金流一年虽然有200亿但需要拿一部份做为设备更新,
以每年50亿做为设备更新支出(交通部之前的财改案一年列100亿太夸张),
预计一年还款能力150左右,
4750/150=31.7 清掉负债要32年。
考虑站区开发年限和高铁营运年限不同,
营运年限延15年后剩33.5年与站区开发一致,
期满后一并收回或重签合约,
到时在主要资产已认列完毕下重签合约的营收分配可以拉高,
以高铁收益来补台铁措措有余。
现在进行中的仲裁是依合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
而另一个方向协商付一定金额来延长合约同时修改原先回馈金支付方式则是:
可以先看一下原先高铁的1080亿回馈金支付是每年先缴税前利益的10%,
同时每隔5年分次补足到一定金额的回馈金,约定如下:
营运第5年年底止 20亿 ->已支付
营运第10年年底止 100亿 ->这几年获利时已付6亿多,明年底约需付70亿补到100亿
营运第15年年底止 250亿
营运第20年年底止 480亿
营运第25年年底止 750亿
营运期满之日止 1080亿
原本1080亿回馈金签35年,平均1年30.85亿,
以今年初算营运还剩下的18.5年,
举例若用每年35亿把延长13.5年变成剩32年,
延长13.5年合约要472.5亿(加原本1080亿总额变1552.5亿),
今明2年时间议约,明年第10年底过后(剩30年)改变支付方式,
修改成原本第11年开始后的30年期间依下列方式支付
营运第1~5年每年底付 30亿,5年150亿,累积共支付250亿
营运第6~10年每年底付 40亿,5年200亿,累积共支付450亿
营运第10~15年每年底付 50亿,5年250亿,累积共支付700亿
营运第16~20年每年底付 60亿,5年300亿,累积共支付1000亿
营运第21~25年每年底付 60亿,5年300亿,累积共支付1300亿
营运第26~30年每年底付 50.5亿,5年252.5亿,累积共支付1552.5亿
原本高铁负债+回馈金+延长合约金 期间总共约需要5230亿现金 除32年 = 163.5亿,
变平均每年163亿的还付款支出就差不多在高铁可负担范围。
(简单估算举例,实际延长年限与增付金额要精算,
个人认为合理价位在每年30~35亿之间,也可依仲裁结果来调整撘配合用。)
以类似这种方式来解决高铁问题对官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