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美河市案/媒体人“举例”柯文哲也一样 

楼主: halusai ( )   2015-03-29 11:39:34
nownews
美河市案/媒体人“举例”柯文哲也一样 洪智坤:暐瀚…
李鸿典
2015年 03月 29日 11:04
▲黄暐瀚在脸书贴照、撰文“签名章 vs. 签名”。(图/翻摄黄暐瀚脸书。
2015.3.29)
▲黄暐瀚在脸书贴照、撰文“签名章 vs. 签名”。(图/翻摄黄暐瀚脸书。
2015.3.29)
记者李鸿典/台北报导
美河市案引发关注,总统马英九28日在台北出席儿童节活动时,针对美河市案公文表示,
公文上面是签名章,不是签名。资深媒体人黄暐瀚也在脸书发文“举例”,并强调,签名
、跟签名章,真的完全不同。结果,台北市府顾问洪智坤却留言表示,“暐瀚…”
黄暐瀚在脸书贴照、撰文“签名章 vs. 签名”,文中写道“是签名章,不是签名。这甚
么意思?先说结论,所谓美河市公文(左)的【马英九】三个字,不是马英九签的,而是盖
章。而且是副市长或秘书长办公室盖的,不需经过市长室。这叫公文【分层负责】。”
▲黄暐瀚在脸书贴照、撰文“签名章 vs. 签名”。(图/翻摄黄暐瀚脸书。2015.3.29)
文章表示,“左边这种原本使用蓝色印泥的签名章(因为影印,所以变黑色),是市长、副
市长跟秘书长,要对外发出公文的时候,所使用的章,叫做【签名章】,依据使用上需要
,还分为甲乙章,也就是交由副市长、秘书长使用。盖这种章,是代表公文代表市政府,
对外时使用。”
“另外右边的图,则是马英九在内部公文【亲签】,不只签,押时间,还写裁示,旁边可
以看到有副市长以下的官员【职名章】,这是对内的公文,不会对外。”
“也就是说,议员PO出的【证据】,真的只是一般政府机关都会使用的主官签名章,不代
表主官本人看过”,黄暐瀚也指出,看看前阵子台中市长林佳龙因为签名章的【龙】字写
的不好看,决定更换的新闻,可以证明这种章,是行政上秘书拿来盖的,不是市长本人看
过的证据。去年底上任台北市长之初,柯文哲曾说要给台北市消防员首都加给。没想到这
头说要加薪,那头却把消防人员的死亡伤残济助金,悄悄缩水20到80万,5月1日就要生效
。在这个公文上,同样盖了市长柯文哲的【蓝色签名章】,不过柯市长对这件事情,完全
不了解,记者询问,他说:【可能是副市长代为决行】。
“同样的例子,一样的签名章,我相信只要当过公务员的人,都知道我在说什么。我写这
篇,并不是要帮马英九背书,他在美河市案中有没有问题?目前不知道,很多人在查。我
写这篇的目的,只是想要告诉大家,签名、跟签名章,真的完全不同。”
此文引发网友两极反应,有人说,“感谢您总是乐于释疑,常听到人们说台湾媒体素质芸
芸,但是我在黄兄身上看到媒体人值得尊重的一面!对于不想深入了解事实本质,只想藉
由片面适时加深蓝绿对立的人不用和他们浪费时间,只要扯到马总统就是一阵叫好, 扯
到柯市长就是一阵褒扬, 台湾不会因为这样变得更好, 但是暐瀚兄的行为令人尊敬!”
但也有网友说,美河市这么大一案,马先生硬要说他不知道会不会太牵强? 美河市和林
佳龙的签名章,柯P的消防员救济金,这种比较会不会太不符合比例原则?
此外,洪智坤也留言,“暐瀚,议员出示的是美河市联开案,台北市政府与日胜生的契约
书,并非一般公文。”
洪智坤说,市长签名章是加盖于对外行文之正式公文上,需经过公文批核程序后始得加盖
。大家所讨论的马英九签名章,属于对外公文、契约使用之章戳,都需经由内部公文签办
到市长同意后才能使用,市长均负完全的法律、行政责任。
他指出,至于一般所提到的甲、乙章,则为职名章,系授权给首长之代理人,依权责划分
保管使用,首长与被授权人双方同负行政与法律责任。
http://www.nownews.com/n/2015/03/29/1653405
非常清楚的,如果柯p不拆巨蛋
将来出人命、出大问题时,就会推给柯p
预言 屎蛆:因为就是柯p任内不拆巨蛋,让巨蛋通过的,不关马英九的事儿~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5-03-29 11:40:00
柯P也一样分层 但是柯P不会说他不知道! 垃圾KMTer!!
作者: psplay (乱世中一个小小书僮)   2015-03-29 11:41:00
自己选出来的...
作者: OmegaWind (换季了)   2015-03-29 11:41:00
黄暐翰加油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5-03-29 11:42:00
暐翰又来啦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3-29 11:43:00
传统媒体真的是拼老命在打舆论战啊.........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15-03-29 11:43:00
伪翰,自己人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5-03-29 11:44:00
去fb说他马迷还不承认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3-29 11:44:00
却打完一波又一波 想用数量、金钱、时间在舆论战上面重新让传统媒体拿回优势.........而且很可怕的是 2016之后这些媒体还会继续打舆论战因为背后的中资依旧在 所以我大力赞成 在2016之后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5-03-29 11:45:00
讲得没有道理 管你什么媒体 都没屁用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3-29 11:46:00
50~57甚至更多的电视媒体 要换职照通通不给过反正台湾人早都被这些媒体毒害太久太久了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5-03-29 11:46:00
法律改了吗 签名效力等于盖章 签名章不等于签名或盖章
楼主: halusai ( )   2015-03-29 11:47:00
超夸张,几乎媒体一片红! 屎蛆还敢说没有要统一,笑屎XD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3-29 11:47:00
这位是花痴 不是媒体人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5-03-29 11:47:00
签名章满好用的 用来签约可以耍赖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3-29 11:47:00
我是非常希望让这些大众媒体的执照通通拿掉让中资的势力从电视媒体来个大清洗 这才有救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3-29 11:48:00
马英九长期失智根本无行为能力 签名通通不算数 懂?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3-29 11:48:00
同时让台湾的新闻台数量缩减 把体质整个改善
作者: adware (最近常被闪的小阿姨)   2015-03-29 11:50:00
又来??
作者: drmactt (LaLaLa)   2015-03-29 11:57:00
死忠又爱装中立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3-29 11:59:00
拿几万跟几亿比,最好几亿元的案子都公务员自己来的几百亿的案子还拿分层负责来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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