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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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勇揪恶老板 新法需保密申诉劳工身分
3.完整新闻内文:
劳工检举雇主违法行为不用怕惹。台北市政府劳动局今表示,劳动检查法新制上路,劳检
机构必须保护劳工申诉人身分,资方也不可对劳工申诉人终止劳动契约或为做不利于劳工
的行为,该规定已于今年2月间修法通过后上路,未来雇主对检举资方者做出不利的行为
,劳动局将可引用劳基法开罪2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
劳动局科长李进钦表示,以往许多劳工受到雇主非法对待,为求工作或畏惧雇主报复,
选择隐忍或离职,导致许多恶老板对自己作为违法仍不自知。此次劳动部修法,特别新增
劳工申诉人保护规定,“劳动检查机构管理劳工申诉必须保持秘密,不得泄漏劳工申诉人
身分,事业单位也不得对劳工申诉人终止劳动契约或为其他不利劳工的行为。”让检举雇
主的劳工,其劳动权益更获保障。
李进钦说,未来劳工检举雇主将更获保障,若雇主对检举人不利,劳动局可引用《劳基
法》,开罚业者2万到30万元的罚款。(郭美瑜/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tinyurl.com/na56wmk
5.备注:
没听过官商勾结吗?
作者:
milk0513 (coldmilk)
2015-03-28 17:36:00然后一样重罚两万 有屁用??
作者:
cpblgu (《超绝望级的cpblgu!》)
2015-03-28 17:36:00政府越来越保护劳工了 这是好事
作者: milkyway168 (云河) 2015-03-28 17:36:00
有奖金吗?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3-28 17:36:00谁相信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3-28 17:36:00惹惹惹惹惹惹
作者:
japan428 (牵着妳走 :D)
2015-03-28 17:37:00大公司不敢讲,小公司弄过好几家,之后多乖啊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03-28 17:37:00
30万买个资,还能杀鸡儆猴看谁敢乱告密,值得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5-03-28 17:40:00
柯p的劳基法课程什么时候上路落实,教育不能等……就从学生打工,建教生,实习生开始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3-28 17:42:00
没用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5-03-28 17:43:00
不做永远不会进步……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5-03-28 17:45:00
劳工局地检署法扶去上课教案例,顺便接受检举……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5-03-28 17:46:00垃圾立委 只要不利劳工 老板抓去判重刑呀 罚那点钱给人笑吗?
作者:
ptta (ptta)
2015-03-28 17:54:0030万,很便宜啊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5-03-28 17:58:00最少罚个年营业额5% 绝对全部都照劳基法走
作者: dieselptt (diesel52380) 2015-03-28 17:58:00
重罚两万
又是30万,是怎样,30万就是顶天价不能动就是了?
作者:
koidnar (Index)
2015-03-28 18:32:002~30万?去吃屎拉
作者:
mc12355 (低知识分子)
2015-03-28 18:53:00公文往返就把你玩死了,最后一句限期改善打发你公司搞不好还不知道自己被检举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