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美河市案 公文非“马英九市长”亲签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5-03-28 09:56:46
※ 引述《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之铭言:
: 美河市案 公文非“马英九市长”亲签
: 2015-03-27 22:55:05 中央社 台北27日电
: 知情人士今天说,总统马英九过去担任台北市长时,有关美河市开发案公文上用的是对外
: 行文的“蓝色签名章”,而非亲自签名,批评者以为是亲自签名,才会有乌龙批评。
: 网络媒体有人提出当年美河市开发案相关公文,指当年台北市长马英九是“白纸黑字签约
: 人”,质疑马总统否认亲自签约是说谎犯法。
: 知情人士表示,这份公文上的签名根本不是“白纸黑字”,而是马市长的“蓝色签名章”
: ,属于台北市政府的官方用印,对外行文时必须使用。尤其这件事属于分层负责,才会授
: 权下属对外行文,并使用市长签名章,其实当时马市长对详细内容并不了解。
: 知情人士批评,这是将公文相片黑白处理后所造成假象,如果质疑者肯将相片颜色还原为
: 彩色,外界就可看出实际真相,该公文绝非由马市长亲笔签名。
: 知情人士说,本案在市府内签阶段,也是由副市长与秘书长以马市长官章的甲章与乙章决
: 行,不是由马市长本人决行,这是依据分层负责的结果,在公务机关十分常见;批评者可
: 能对公务机关制作公文的程序不了解,以为签名章就是亲自签名,才会有这样外行的乌龙
: 批评。
: 至于外界质疑北市府与日胜生就商场与住宅的分配决定不当,知情人士表示,马总统早已
: 公开指出,在马市长任内,美河市的开发根本还没进行到这阶段,因此当时马市长对后来
: 发展,更不可能会事先知情。
: http://udn.com/news/story/1/798803
马囧睁眼说瞎话
中央社也睁眼说瞎话
拿出公文档案(契约)看内容
左下捷运局的不管
主秘 副市长的不管
有没有看到马囧的章旁边写ㄧ排小字
在公文书函笺的规则中
除了最低层的承办人
会写一大堆拟办事项后再盖章在自己写的文字右下外
其余上级长官如果意见很短
会盖完章后把自己意见写在章的右边
没意见也会签曰期代表自己没有故意拖延
(或写完意见后盖章,不过这顺序不重要,总之长官意见写在自己的章旁边以示意见)
(如果有在被柯P新闻轰炸的人应该有印象,有公务员没写日期被干缴)
马囧的章旁边就刚好写ㄧ排小字
这排小字的意思是依主秘意见
在公文内比主秘大的就2个
副市长欧(自己看欧的章旁边有没有签曰期)
市长马(自己去看马章旁边的小字和日期笔迹有没有一致)
如果笔迹鉴定马章旁边小字是欧写的
那就是欧伪造公文书
公诉罪,直接报检查官特侦组法院。。。
中央社说不是马签的,这句虽然没错
但是章是马盖的
签名盖章在法律上的效果ㄧ样
八卦是,原来柯P的字比马囧好看
作者: soniccsie (心机)   2015-03-28 09:57:00
什么都可以酸
作者: kutkin ( )   2015-03-28 09:57:00
就把民众当白痴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5-03-28 09:58:00
如拟万岁~
作者: tipe (龜仙人)   2015-03-28 09:58:00
不管啦! 都是they的错!
作者: badkidXD (小许)   2015-03-28 09:59:00
马冏自己白痴就好 结果也把别人当白痴
作者: kuankubank ( )   2015-03-28 09:59:00
伪造文书有没有追诉期??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8 09:59:00
这篇才是正确的,管你是签名章还是亲笔签名,公文是室长室
作者: jun1981   2015-03-28 09:59:00
史上最无能总统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8 10:00:00
决出来的,那就是市长意见,除非有人伪造文书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3-28 10:00:00
9.2 : 这一切都是阿扁的阴谋拉
作者: iamten (小腾)   2015-03-28 10:01:00
就无能啊,承认就好了
作者: NanamiAoyama   2015-03-28 10:02:00
既然用代行当理由 那旁边的字是谁写的不会又要说是某人伪造公文书吧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5-03-28 10:03:00
你才睁眼说瞎话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5-03-28 10:04:00
崩溃了!
作者: narwhal   2015-03-28 10:04:00
废渣马桶
作者: agong (agong)   2015-03-28 10:06:00
有吃到吧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3-28 10:06:00
不要脸!消灭国民党!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5-03-28 10:08:00
最好都自己亲自盖章的啦 不是自己亲自盖算伪造 天大笑话
作者: wuna   2015-03-28 10:11:00
还真有相信马没看到公文的人 ...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8 10:11:00
楼上真的懂吗?楼楼上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03-28 10:13:00
签名章没效力也只有水母讲的出来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8 10:14:00
几百亿的东西你市长看都不看有可能吗 装瞎还是白痴阿
作者: outofdate (大贤良师)   2015-03-28 10:16:00
这么大金额的案子 你说市长完全没看过公文 有可能吗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8 10:18:00
9.2不是觉得马英九英明神武 怎又变成一个智障了?
作者: taimu (?)   2015-03-28 10:23:00
若是伪造文书的话 那政府应该没有履行的义务 那直接拆吧
作者: jeneaqa1 (ja)   2015-03-28 10:26:00
不是亲签,那就是伪造文书了
作者: bhis (XXXS)   2015-03-28 10:26:00
1、没有公诉罪。2、责任政治署名了表示要负责
作者: taimu (?)   2015-03-28 10:29:00
若是伪造文书的话 且直接拆的话 远雄可申请国赔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5-03-28 10:30:00
自爆没下限
作者: oherman (qq)   2015-03-28 10:39:00
中央社是在教育六八九,你不懂
作者: Zsanou   2015-03-28 10:44:00
不是亲签就是伪造文书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5-03-28 10:55:00
特侦组会管这种程度的伪造文书案吗?
作者: andyssfresh (小小切肉人)   2015-03-28 11:54:00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奥纳多皮卡堺雅人)   2015-03-28 11:55:00
某楼是怎样
作者: be11eaya (台中狂派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5-03-28 11:57:00
这种案子马英九最好会不知 日胜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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