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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talpha (月迷风影)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新闻] 货贸协议第十轮北京谈判 经部不愿透露地
时间: Thu Mar 26 11:33:23 2015
【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015-03-25 19:42
【新闻标题】
货贸协议第十轮北京谈判 经部不愿透露地点
【完整内文】
〔记者黄佩君/台北报导〕经济部今天表示,第十轮货贸协议谈判将于3月31到4月2日起
于北京举行。但对具体地点,经济部次长卓士昭表示将尊重地主方,“不需要知道在哪个
饭店,在台湾大家才比较有兴趣”。而对中韩FTA在草签后、正式签署前即公布英文版内
容,台湾是否可比照办理,卓士昭表示“要看监督条例怎么过,若通过版本要我们这么做
,我们就会公布”。
今年一月底在台北召开两岸经合会例会时,卓士昭表示两岸将在春节后敲定第十轮谈判时
间,如今在避开中国两会敏感期后,时间尘埃落定。但经部此次仍不愿透露具体地点,仅
强调是在北京。
对本次谈判内容,卓士昭说因中韩FTA详细内容已公布,本次将就此跟中方深入交换意见
,希望能取得比韩国更好的待遇。
他指出,由于目前中韩FTA内容,韩国较与我方竞争的石化、工具机、面板、汽车等四大
产业降税期程都比较长,显示短期内影响不是那么大,因此货贸谈判“时间就不是那么急
迫了,谈得好比较重要”,将更进一步针对包括技术性贸易障碍(TBT)、食品安全检验
与动植物防疫检疫(SPS)等非关税贸易障碍进行排除。
此外,由于中韩FTA在草签后、正式签署前公布英文版内容供外界参考、评估,对货贸协
议是否也将向中方提出比照办理,以降低社会争议,卓士昭表示“若监督条例通过的版本
有这种要求,我们就会办理”。不过目前行政院版的监督条例,并没有这个条款。
而国贸局ECFA小组执秘陈玉招也说,中韩FTA与货贸“情形不大一样”,强调“两岸协议
是用中文签的,而中韩FTA公布,是因在准备韩文版跟中文版”,且“两岸签了二十多个
条例,也没有草签过”。
【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68038
【备注心得】
还是老话一句,如果谈的是对国家人民利大于弊的事,为何连开会的地点都要保密呢?
在正式签署前能提供英文版本供众人参考评估是好事,不过国贸局ECFA小组执秘所讲的
“签了二十几个条例,也没有草签过”,是不是在公然招认他们签的时候根本就没开过
公听会、没有经过专家评估就直接签下去了呢?这样是谁来背书签下去会利大于弊呢?
欢迎关心这个议题的版友发表您的看法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4-03-26 11:51:00应该完全就是后者,一切照单全收却又完全不敢公开。
作者:
joe2233 (~ Everlasting ~)
2014-03-26 13:27:00.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3-26 19:22:00作贼心虚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4-03-26 20:51:00kmt不管做啥事都见不得人,1949年输到整个脑子坏去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03-26 21:47:00奉天成运,皇帝召曰!
作者:
Tuscany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5-03-26 21:49:00反正Z>B 贱民吞下去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03-26 21:50:00
马政府不敢公开透明,2.0看来也是马规朱随了
作者:
yuhurefu (锻えてる!)
2015-03-26 21:51:00通过版本要我们做我们才做 法律没要求的我们不需要做
作者: bluebigfly 2015-03-26 21:51:00
Z>B
作者: huijun (kkk) 2015-03-26 21:52:00
又是黑箱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6 21:54:00真的有谈判吗? 还是下跪听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