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何杀人偿命不是普世价值?

楼主: xiangming (乡民)   2015-03-26 01:54:49
※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乡民很崇尚汉摩拉比法典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我个人也觉得你杀人就该用命来还
: 但是却还是有不认同死刑存在的人
: 如果是原谅凶手就算了
: 像是这篇
: [新闻]“相信他是太爱我女儿” 母通信原谅杀女凶手还帮求情
: [新闻]美夫妻原谅杀子凶手 帮他找工作当新儿子疼爱!
: 但是有些国家根本没有死刑的存在,你想让他死也办不到
: 甚至很意外的还是国际潮流
: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的统计,2012全世界已经有140个国家废除
: 及不使用死刑(97国废除所有死刑,8国对一般状态下、非战时废除所有死刑,35国法律
: 尚未废除但实际上超过十年未执行死刑);仍维持死刑的只有58个国家(这58个国家中,
: 只有21个国家在2011年有执行死刑)。也就是说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2/3的国家废除死刑
: 。而联合国大会于2007、2008两年通过决议,呼吁全球停止使用死刑。欧盟的官方立场很
: 明确为废除死刑,要成为欧盟会员国必须废除死刑。美洲、非洲也都出现区域性的文件、
: 宣言,呼吁区域中的国家停止或废除死刑。
: 到底是别人的小孩死不完还是我们的杀人偿命价值观真的占少数?
: P.S.
: 当然我知道这不适用台湾(台湾没有真正的无期徒刑)
: 但是如果花国家纳税人的钱养杀人犯关一辈子我也不想
: 乡民怎么看?
这就是法律啊
法律是讲证据不讲事实
凶手杀了人这是事实
可是有多少证据又是一回事
凶器 现场采证 目击证人 凶手自白口供 杀人意图强弱
这些都是量刑指标
收集的越完整判越重
别的不说光是警察问案的口供就是一个困难点
凶手被抓顾左右而言他 问个几次说法不一 颠三倒四
那警方笔录 X 不被法官采用是可能的
所以老经验的警察多选择以打开心防的方式问案
再来提现场采证的完整性
除了死者与凶手的痕迹外是否还有第三者以上的痕迹
像是公共场合要凭著采证定罪 X 法官未必会采纳
其他的就不一一赘述
法官是客观的判案
不会像乡民那么真性情要替被害人报仇讨公道
就算会那也是检察官和警察的事
但很可惜证据收集是很难的 所谓的一刀毙命多难得
凶手杀了人 你知 我知 媒体也知道可是没有用
技能都点不满要开大绝没那么容易的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5-03-26 01:57:00
就是无法用嘴巴判死刑 要是刚好没证据就哭哭
作者: picar0504 (picar)   2015-03-26 02:02:00
唯一死刑杀完一个人不就开无敌星了 干脆多杀几个划算?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03-26 02:05:00
照二楼那逻辑废死还不是一样,反正都21年就多杀几个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5-03-26 02:11:00
因为公务员不愿意承担帮你伸张正义的责任所以如果吞不下你自己私刑解决公务员也不会判你死还会拿税金养你几年…这是一种替代役免洗约聘的概念…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5-03-26 02:17:00
1楼逻辑是没证据也能判刑才是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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