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周刊设局案 刘乔安加告多名记者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控告遭《壹周刊》设局案,《壹周刊》公布双方事后LINE对话,指控刘乔安卖淫,刘乔安今天提出反击。
台北地检署今天上午首度传唤告诉人刘乔安到庭。刘乔安及律师认为《壹周刊》参与设局报导的记者、编辑等人都有责任,基于“共犯不可分”,当庭追加控告乔装妈妈桑“小娴”的周刊李姓女记者、港仔嫖客的邝姓狗仔、以及丁姓记者等多人。
检方近日将以被告身分传唤李姓女记者、港仔嫖客的邝姓狗仔、以及丁姓记者、编辑等多人到庭说明。
庭讯中,刘乔安对于《壹周刊》公布双方事后LINE对话,情绪相当激动,眼眶泛红,讯后刘女蒙着头部,不发一语,一路哭着离开地检署,离去时还不慎撞上地院大斗、门外花盆。
刘乔安不满《壹周刊》找自家女记者、狗仔队港籍男成员,分别乔装妈妈桑“小娴”、港仔嫖客讯局设计刘,刘女本月15日与律师至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壹周刊》社长裴伟涉妨害名誉、妨害秘密等罪,北检签分“104他字1270号”案,指派检察官陈宗豪侦办。
《壹周刊》在去年12月报导刘乔安是高档援交妹,开价一次10万元,港男杀价到3万元,双方讨价还价因价码太高而交易破局后,刘还主动在房内脱掉红色迷你裙,换上牛仔短裤才离开。
事后刘乔安指称当天是应“小娴”之邀去谈卖酒事宜,却被设局报导成高档援交妹,认为《壹周刊》该篇报导对她造成伤害,因此对《壹周刊》提告。
检察官本月12日传唤“小娴”壹周刊女记者、假扮寻芳客的港籍狗仔作证,当天刘乔安却突然出庭,一度当庭痛哭失声,检方另于13日以被告身份传唤壹周刊社长裴伟。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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