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一般都参考铁血俾斯麦当初的规划
可是当时平均年龄是48岁,70岁才可以领退休金
因为背景是开发中国家
后来美国定65岁,平均年龄62还63?
不过美国当时是已开发国家
现在台湾除了台北市算是已开发
其他地区都还在是开发中
台湾平均年龄也快到80岁
老人福利和年金对国家经费来讲都是一笔重大支出
加上少子化后 像北欧很多已开发的有钱人国家都快要被拖垮了
而有很多政策包括像子孙假日担任社工 去换取长辈未来照护福利
(感觉有点像变相征税)
台湾以外在压力严格来讲又还属开发中
退休年龄及扶养年龄是不是该调整...
退休前后是不是该让长辈去担任志工换取自己未来福利
ex:退休年龄若70,60岁后还是65岁后须担任志工,服役换取自己未来福利
当然现行制度推行 像国民年金骗钱 老人福利法推行没钱没人
都还有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