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六生狂买2万游戏点数 立委王育敏拟修

楼主: Matsuzakago (日本ACE18号)   2015-03-24 14:55:01
※ 引述《t77133562003 (黑羊白羊)》之铭言:
: 小六生狂买2万游戏点数 立委王育敏拟修法开罚
: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 小六的陈姓男童1个月内在超商购买2万2858元的点数,让陈爸爸质疑通路商未负起把关责任
: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主张应修法《儿少法》,实体通路须过滤购买逾500元点数者年龄、是
: 否有家长陪同,否则开罚。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直指,家长有管理责任,不能只靠他律
: ,“今天是游戏点数,明天是其他项目”。
: 陈爸爸透过电话表示,小六的儿子陆续以900、3000、6000元等金额购买游戏点数,让他非
: 常不谅解,坦言自己工作疏于注意孩子行为,通路商应有相当责任,“赚钱不要害死小孩,
: 赚这个什么钱”。
: 依据儿福联盟统计,儿少每月零用钱不超过500元,王育敏表示,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
: 推出“自律行动”,面额超过1000元的游戏点数,必须由家长陪同购买,未来将规划修法,
: 强制通路商须查验500元以上点数买家年龄、是否有家长陪同。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吴
: 福滨认为,儿少行为家长、学校、政府都要重视,电脑公会都推动自律行为,通路商难道不
: 愿贡献?
: 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法务长黄益丰持保留态度,他认为超商如果要求家长陪同购买点数
: ,可能引发青少年不满甚至暴力行为,而据统计只有5%玩家花费超过500元,应针对此族群
: 加强辅导。黄益丰直指,立法要管理超商、家长,还是玩家?有儿童以家长信用卡购买20多
: 万点数,家长也该负管理行为,“今天是游戏点数,明天就是其他项目”。
: 行政院消保处消保官张嘉麟表示,《民法》对于未成年保护优先于交易安全,购买非日常生
: 活必须品,须经法定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承认,修法前可透过修改游戏点数的定型化契约,
: 主张没有家长陪同购买点数,可视为无效购买行为,须返还购买价金但买方不须归还点数,
: 如此一来可让超商彻底落实贩卖管理。
: 原文网址: 小六生狂买2万游戏点数 立委王育敏拟修法开罚 | ETtoday政治新闻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24/483022.htm#ixzz3VGqfjVzi
: 恩 潮爽低
立委有事吗?
你设500门槛是治标不治本
小鬼如果如果有钱
可以分家买啊
这间买两佰 那间买两佰 累积起来还不是一堆
就算把超商的点数都不卖给小鬼
还可以利用8x91之类的宝物网跟卖家买
然后去结帐
卖点数的通路商很多
门路一堆
管的完?
把小鬼零用钱管好比较实在
作者: t00012 (第六天蛇王)   2015-03-24 14:56:00
这么小就知道样当台战,有前途
作者: jak4096 (因有红嘘绿光焕发)   2015-03-24 14:59:00
为什么小孩可以有那么多钱?
作者: olin7745 (Olin)   2015-03-24 14:59:00
到时候游戏公司可能因为这招,父母要求退费就锁帐号其实家里做生意的,营业额下班通常都放在家,放假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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