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an7890 (yuanhau)》之铭言:
: 法官如果真的判那位父亲刑责真的恐龙无误
: 那名父亲真的想杀自己儿子吗?根本不想,实在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 社会资源也骗很大,如果社会资源真的无限,老妇不会卖房赔本供渔民吃饭
: 社会上较弱势的族群也不用为三餐烦恼,而且那个专家学者公民是没学好吗...
: 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麻烦发言前先想想
: 什么叫杀人不应该,当那名父亲杀自己儿子很爽= =?
: 只能说那名爸爸真是辛苦了...
我多年前看过一篇相关报导。
屏东有一位老太太照顾自己车祸瘫痪的儿子二十多年,
发现自己罹患癌症、只剩几个月可活,
又不想把照顾的责任交给先生和其他子女,
所以就在对儿子诉说自己的无奈后,用枕头把他闷死。
据说,她当时也看到儿子流泪。
案件移送到地检署之后,由于罪证确凿,承办检察官不得不起诉。
地方法院为本案开庭时,不但莅庭检察官都会为案情落泪,
就连承审法官也陷于两难:
即使她的犯罪动机确实可悯,但最少也要判七年有期徒刑、无法免刑;
可是如果真的判刑,对老人家的心理也是很大的打击。
所以他照公设辩护人的建议,以法律容许的理由裁定停止审判,
等老太太过世后再判决不受理。
还曾有一名妇女,因不堪丈夫长期虐待,
有一次丈夫威胁要杀他时,他到厨房拿刀杀死丈夫、随即自首。
这类案件通常至少判十年,但因下列缘故连减三次、变一年半:
1.自首一定减刑。
2.法官采信精神鉴定报告、认定其行为是防卫过当,可以减刑。
(报告上说:她长期受虐,以致当下觉得丈夫真的会杀她、
认为只有杀死他才能解除威胁。)
3.中间遇到大赦、她适用该次减刑条例。
虽说妇女团体还是希望免除其刑,但能弄到这样已是一大胜利。
所以简单讲,除非有其他法定免刑事由,要真的弄到免刑几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