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26:29因为类似这样新闻很多
我在想,有没有可能,一但被医生判定失智,是否
法规应该规定说家属应该要帮患者GPS手表之类可追踪的穿戴装置?
这边先不讨论患者自己脱掉或一些较特殊的状况。
作者:
chris7 (喉头一甜)
2015-03-23 02:28:00其实不用修法 这个家属应该可以自己准备吧?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3-23 02:30:00
明日的记意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5-03-23 02:35:00戴了不完全有用...脱掉一样GG...安装芯片才是王道...老人不管有没有失智..身上都建议挂一个牌子写重要资料..
作者:
QGOMIQ (GOD)
2015-03-23 02:37:00这会不会有人权问题 应该多加些条件才可使用追踪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5-03-23 02:37:00但这个在现实生活非常很容易遇到诈骗集团更容易被骗...带去办手机/办现金卡骗光...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5-03-23 02:56:00不会被骗光 失智就可以宣判为无行为能力人
失智也有程度上的差别 硬要装会伤害某部份人而且除非政府出钱 不然还是有一些买不起的家庭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5-03-23 03:53:00有些失智是一阵一阵的平常好好的临时当机就gg…过一镇子又醒来…平常如果没准备好身份资料临时失智没人知道是谁…在台湾最少健保卡要随身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