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洪仲丘案7被告 检提上诉
3.完整新闻内文:
喧腾一时的陆军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高院上月宣判,将前542旅旅长沈威志改判无罪,
洪家及高检署检察官都不服,认为判决理由矛盾、违反法令,全案18名被告,只对沈及前
542旅副旅长何江忠、旅部连长徐信正、副连长刘延俊、士官长范佐宪、陈以人、269旅宪
兵官郭毓龙等7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检方上诉的7名被告,除沈威志是二审改判无罪,其余6人的刑度都比起一审重。其中何江
忠、徐信正均判3年;刘延俊、陈以人各判刑2年;范佐宪判刑2年8月;郭毓龙判刑8月。
洪家认为,沈威志核批禁闭案签呈,造成洪仲丘送禁闭,最终致洪体力不堪负荷中暑死亡
,沈涉有犯罪故意,并非高院认定的单纯行政疏失,犯行绝非可用过失来搪塞,改判沈威
志无罪,难以接受,因此具状请求检察官上诉。至于542旅军士官刑度加重部分,洪家认
为判决符合社会期待,未请求上诉。
高检署检察官则认为,沈威志处理洪仲丘禁闭案过程,有许多不合常理之处,但高院仅归
咎于沈一连串的个人疏失,明显违反论理法则。
另外,合议庭认为郭毓龙私行拘禁的行为,仅止于接收洪仲丘执行禁闭、禁闭签呈送269
旅长批可之前,因此另以洪仲丘事后在禁闭室内因体能不堪负荷而引发运动型中暑死亡一
事,向检察官告发郭毓龙是否涉及剥夺他人行动自由致死罪或业务过失致死罪嫌。
但检察官认为,郭私行拘禁洪,造成洪死亡,属一个犯罪行为,若郭犯行构成两罪的话,
542旅副旅长何江忠等5名军士官,同样也会成立两罪,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向最高法院提
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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