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01:27因为今晚有空,无聊纾发自己看法,
如有得罪与冒犯,请多所见谅!!
1. 很感动,您有这样的胸怀与胸襟!! 这是令人激赏的事情!!
2. 台湾是民主自由国家! 坐牢不可以鞭打人犯!这是违反基本人权!??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你把罪犯鞭刑,又要花医护资源诊就罪犯??
岂不浪费健保资源??
3. 会被法官判到死刑! 绝对是非常重刑案! 才有机会!
一个控制不住自己七情六欲的人!
会有导致破坏无辜家庭可能性发生时候!
我也赞成不要乱判死刑!要有一套严谨制度!
但既然有了死刑,就应该要健全死刑的发展!
非死刑的犯罪者,监狱教育也要有良好健全制度发展,
甚至让这些轻犯罪者,有更好的谋生能力,可以贡献社会心力!
好的日后人才我们要珍惜并且开发专才适所!!
4. 死刑制度由来以久, 犯罪者的再犯率与监狱的人养满为患!
何不如趁此机会去检讨制度??
废死的议题,我认为此时不适合来谈!
应该要谈如何降低犯罪者再犯率! 才是重点吧!!
废死议题,实在不应该此时提出讨论!??
降低犯罪者的再犯率! 降低监狱人数!
这应该才是当务之急!??
※ 引述《entersoal (我是罩杯~~~)》之铭言:
: 支持死刑的人最喜欢说让你家人被别人杀杀看
: 那我就聊聊关于一个受害人家庭怎么想的
: 我父亲是台湾第一宗(貌似是)焚尸案的被害者
: 当年十分感谢已故法医杨日松先生让我父亲之死得以真相大白
: 身为一个受害者的家庭成员,我支持废死
: 因为死刑一点吓阻效果也没有
: 一堆受害人承受那么大的痛苦,那些重犯者一下就解决,太便宜他们了
: 看看郑捷,还有这种没勇气求死的人犯下人神共愤的罪刑
: 看看那些死刑犯,法律真的有教化到让其悔悟吗?
: 临死前真的能够坦然吗?死亡对他们算受到惩罚了吗?
: 我的简单概念是这样
: 死刑犯,不准你死,要每周抓一到两天出来鞭打到皮开肉绽
: 复原的时间就让犯人去做工,劳动所赚取的钱作为受害者家属的补偿金
: 利用这种活受罪的方式,让这些刑犯承受着精神折磨,方有惩罚的意义
: 即便运气好真的能够出狱(对,杀我爸的凶手出狱了),也会成为终生的噩梦
: 有人说,凭什么让这些人活着,浪费纳税人的钱
: 但大家别忘记,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一分子,是这个社会造就了这些犯罪者
: 所以我们必须去承担这些犯罪者的果
: 想法是这样,但一定会有很多漏洞,但我真的反对废死
: 死亡不是这些人的惩罚,死亡无法平息受害者的愤怒与损失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05:00治标不治本,本不治,标只会愈生愈多现阶段无法废死,但是犯罪率和再犯率还是居高不下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07:00对阿!! 所以我认为,废死议题,此时根本不存在!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3-22 01:08:00前文说洪姊应该想帮罪犯生一堆小孩、要大家买尿布给洪姊、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09:00楼上是在公三小?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3-22 01:09:00说什么她愿意被强奸? 讲完后再来个如有得罪冒犯请多见谅...
作者:
TSbb (贷款三十年债开始)
2015-03-22 01:09:00sesee是对的,他这两篇态度差好多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10:00SESEE大!!我是在说我怀疑洪的心情!SESEE~我没删任何文字!我只有增加说明而已!!没删任何文字!哀~没办法阿!洪是要选政治人物的人!而且洪案大家都同情过他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3-22 01:12:00参政就该接受你如此无理的污蔑和羞辱??????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13:00结果现在实质在做废死动作的却是马英九和法务部XDD
作者:
p86506 (Live Forever!)
2015-03-22 01:13:00看到某d这种奇爬文体还有满满惊叹号 根本是个____儿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16:00hwaien..你说的~我大表认同阿!废死议题此时来看是假议题!讨论如何降低再犯率!比较实际!!增加就业人口!安居乐业环境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18:00但是你所谓的强奸一说我非常不以为意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19:00辅导可以改正的犯罪者! 有一条好路走,来的重要!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20:00但你要看现在社会对于更生人的态度是什么?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21:00其实~社会风气可以循序渐进!要由政府体系做起!总有第一步!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22:00所谓的把犯错者排斥于保护伞外,只会使再犯率更高而且台湾的死刑沦为政治手段,拿来转移大家注意力台湾到底目前判多少死刑,执行率多少?还是说沦为政客手段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24:00强奸一说~我认为洪没有去体会到,万一这些死刑犯回到社会上对于自己七情六欲都无法控制的人,会不会又增加社会资源负担所以万一是他自己以身犯险,他乐意吗??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26:00那请问强奸罪会判死吗?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26:00不管如何~还是要把再犯率降低!!而非只看废死与否!?连续强奸杀人犯! 我看纪录是会被判死刑!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3-22 01:27:00怎又多杀人?台湾目前只有杀人有机会会被判死,其他要判死根本不可能
楼主:
desen (铁一般的事实,不会改变! )
2015-03-22 01:28:00连续强奸不会死刑! 要强奸后杀人,还要连续!才有机会死刑杀人还要连续!才有机会判死刑! 否则都是无期徒刑居多hwaien,我要说明前文章的是说~死刑犯的强奸!只是过程!并非指单独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