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内湖漂流木案惩处警方 叶毓兰、高嘉瑜隔

楼主: Tiphareth (Duchess)   2015-03-20 23:02:43
1.媒体来源:
民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内湖漂流木案惩处警方 叶毓兰、高嘉瑜隔空互杠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内湖区疑似漂流木案引发市长柯文哲震怒,一度要“拔掉”内湖分局长,尽管今(
20)日后来暂缓,但稍早警大退休教授叶毓兰批评揭发此案的民进党市议员高嘉瑜“真相
不是民代说了算”,批评议员作秀、施压,而高嘉瑜晚间反击,指叶的说法违背事实,对
她不实抹黑,要求叶毓兰“立刻道歉,以正视听”。
针对该案,柯文哲上午气到要换掉内湖分局长张梦麟,不过北市警察局晚间发布新闻称,
有关内湖分局处理漂流木案,适法性疑虑,本案已报请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指
挥侦办在案,俟侦审结果后,再追究相关责任及配合人事调整;有关纵放案后续仍待厘清

叶毓兰下午透过个人脸书发文说明,内湖分局并未“纵犯人犯”,但也同时杠上踢爆此案
的高嘉瑜。她批评高嘉瑜“穷追不舍,不断施压”,最后分局对所属干部作出处分府以“
该批林木适用法规认知不熟悉,处理过程确有不周”处分。
叶毓兰:民代做秀不可践踏公权力
叶毓兰为张梦麟辩护说,“这次事件处分名单,全部是干部,张梦麟过去是一个爱护学生
的好老师,现在也是爱护部属的长官”,她也同时批评,“民代做秀,但是不可以践踏公
权力,更不可以把公务员当成做秀的道具”。
她质疑高嘉瑜,“记者会说"一级木"民众是不能捡拾,但依行政院农委会100年6月27日修
正‘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应注意事项’第三点(七),已开放无注记,烙印之一级木供当地
民众自由捡拾(所谓自由捡拾,即毋须登记就可自行带走)”,“议员自己搞不清楚上记修
正规定,就大放厥词,污蔑警察”。
叶毓兰也批评柯文哲,“市长不是皇帝。就算部属们回答的不是你期待的答案,也不可以
污蔑他们说谎”,“柯市长因高议员提供给他的相片,误判案件,再来个震怒撤换分局长
的戏码,是明智之举吗”?
对于叶毓兰“施压、作秀”等指控,高嘉瑜晚间透过脸书隔空反击,“很遗憾,叶毓兰教
授显在不了解内湖山老鼠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就急着在脸书上发表违背事实证据的议论,
严重伤害了叶毓兰教授自身言论的公信力”。
高嘉瑜指出,叶毓兰称“装载木材的工人能离开现场,是经由地检署认证”,与事实完全
不符,完全错置了时间顺序。内湖分局是在3月12日下午先纵放运送木材的人离开,在嘉
瑜要求台北市警察局长邱丰光重视处理后,才在当天晚上20:30“补打电话”请示检察官

高嘉瑜:警方先行纵放 叶毓兰说法违背事实
她并附上公文(内湖分局电话记录表)以佐证,强调“警方是先行纵放,遭到质疑后才补
请示 ,以图可以对外声称“有请示过检察官”;再者、内湖分局补以电话请示检察官时
,检察官并未到场,仅能依警方所提供之错误资讯回答。
此外,针对警方对检察官报告有公文证明台东开放捡拾漂流木,因此检方回复以“有公文
可佐证于开放时段内捡拾,所以本案看不出有违法之处”,高嘉瑜说,事实是警方提供检
方“完全错误之资料”,警方所称之公文,根本无法证明该批珍贵桧木是于“开放时段内
捡拾”,仅能证明“台东在101年有开放捡拾”。
高嘉瑜说,事实是“内湖分局因已先纵放木材运送离开,但为了取得检察官背书之记录,
所以事后给检察官错误资讯,取得检察官建立在此一错误讯息之上的回答,以作为警方日
后免责的护身符”。
对于叶毓兰提到,“本案因为高嘉瑜议员穷追不舍,不断施压”,高嘉瑜说,这完全是对
她的不实抹黑及人身攻击,“警方只凭一纸101年台东的公文,所有的桧木怎可就都宣称
是当时所合法捡拾?完全是拿对a事项的公文套用在b事项上,极其荒谬”。
高嘉瑜说,她在现场时,运送桧木相关人等皆称“没有来源证明”,清楚的回答“没有”
,但她离开现场后,却从没有“改成”有了,对于内湖分局如此轻率办案的态度,难道作
为一个民意代表不该有所作为吗?何来施压?对谁施压?
“官官相护不应是非不分”,高嘉瑜说,她对叶毓兰提出严正抗议,更要求叶“立刻道歉
以正视听”。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33f40174-d628-404e-b22e-6d33e64ff0e2
5.备注:
民报整理的比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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