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这张公务电话文书 (转自高议员FB)
http://ppt.cc/x894
(前略) 本分局经通知市政府大地工程处(赖OO)及林务局(翁OO)到场协助处理,
均称该批树木是漂流木无误。
也就是说,现场处理时除了警察外
还有市政府大地工程处跟林务局判断??
再讨论漂流木合不合法?
这业务管理单位到底算谁的?
感觉举例像是
受伤了觉得伤到骨头,找24H的急诊医生看
急诊医生无法判定,找来骨科、神经外科医生
骨科、神经外科医生判断不用开刀
急诊医生跟着配合没开刀
结果其他人都认为,这伤为什么不开。急诊医生失职
董事长来了,看了也觉得为什么不开?
认为急诊室主任失职,要换掉主任!!
到底??
大概真的只能等潮水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