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主人现身!宫庙主委拿“公文”打脸柯P

楼主: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5-03-20 20:41:18
从新闻与这个法条来看, 有几种可能
1. 台东林务局公文准许苏姓民众拣那些没价值的, 苏姓民众却拣了个大枝的
=> 苏姓民众要gg了 (窃占国有物)
2. 台东林务局发疯了, 准许苏姓民众捡很大捡不用钱
=> 台东林务局要gg了 (图利、甚至是收贿)
3. 一切都是幻觉, 吓不倒我的, 那是假公文
=> 谁拿公文的要gg了 (伪造公文书)
这样看来, 内湖分局长被拔是严了点, 但倒也不冤枉啊。
这种东西能称为 "捡来的漂流木" , 当下就可以逮捕了....
※ 引述《KKB (制约与誓言)》之铭言:
: 依据森林法第15条第5项:“天然灾害发生后,国有林竹木漂流至国有林区域外时,当地
: 政府需于一个月内清理注记完毕,未能于一个月内清理注记完毕者,当地居民得自由捡拾清
: 理。”依森林法规定,须待当地政府清理注记完毕后,居民才能自由捡拾漂流木,而所谓“
: 自由捡拾”又以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为原则。林管处强调,民众如发现漂流
: 木上有国有、公有、私有注记、烙印者,或属红桧、扁柏、肖楠、榉木、牛樟等珍贵大径木
: ,仍不得捡拾,以免触法。
作者: usebbs (ptt)   2015-03-20 20:42:00
台东林务局不是证实公文是真的?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5-03-20 20:42:00
有价木林务局不是会卖吗? 会不会是他买的?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3-20 20:42:00
掰掰关到死
作者: CityDawn (CD)   2015-03-20 20:43:00
台东林务局? 林务局不是中央单位吗....
作者: taimu (?)   2015-03-20 20:43:00
这案外案 就是为何要开这条路
作者: CRAZYAWIND (我也讨厌这样的自己)   2015-03-20 20:43:00
林务局会标售 要看文件的内容 才能知道是不是合法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种原罪)   2015-03-20 20:43:00
拔分局长还要再查证 说不定他只是公文办事
作者: Aggro (阿果)   2015-03-20 20:43:00
重点是文件拿出来就没事 不过我看八成....
作者: Zsanou   2015-03-20 20:43:00
101年的公文是真的,但那木头说是103年捡的...?
作者: ericinttu   2015-03-20 20:43:00
林务局会说: 我又没准它捡大支的 不关我的事
作者: meto (meto)   2015-03-20 20:43:00
宫庙根本是猪队友,一堆瞎词漏洞 拖更多下水XD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3-20 20:44:00
我开始担心 +<>< 的人身安危了... +<><妹妹你要保重啊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03-20 20:44:00
照您的理论,台湾真出了个柯秦二世,哈哈哈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种原罪)   2015-03-20 20:44:00
至于谁开路的 这才是大问题
作者: qwesd611 (傻哩傻哩)   2015-03-20 20:44:00
贪污治罪条例不知成不成 至少七年以上...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5-03-20 20:44:00
如果真有公文 那警察就没错了吧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种原罪)   2015-03-20 20:45:00
简单说就是 是否漂流木 就算是 漂流木不可捡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3-20 20:45:00
难怪宋朝法律可以决定马英九无罪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15-03-20 20:45:00
4.政府认证,虽找不到捐木民众但庙宇收受仍属合法。
作者: grandwar   2015-03-20 20:45:00
文件也要对得上才能说没事 不然我影印一张拿来讲也可以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5-03-20 20:45:00
捡漂流木也可能是口误 因为公庙主委可能不是当事人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5-03-20 20:45:00
+<>< +oil
作者: CRAZYAWIND (我也讨厌这样的自己)   2015-03-20 20:45:00
文件上一定会有 该木材的编号 长度 还要跟林管处的对
作者: usebbs (ptt)   2015-03-20 20:45:00
有公文也未必没事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3-20 20:45:00
问题在于 有人说人家是"捡"来捐的XDDDDD
作者: chenyeart (阿泰)   2015-03-20 20:46:00
糟糕,拔起来真的是一大串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种原罪)   2015-03-20 20:46:00
至于条纹平整 大概就是把漂流木切来运才好搬
作者: Zsanou   2015-03-20 20:46:00
说是103年捡到送到山上,但是路是之后才开的....
作者: grandwar   2015-03-20 20:46:00
高嘉瑜讲得没错的话 当天他们是没拿出文件证明的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03-20 20:47:00
古有指鹿为马,今有赵高+<><指漂流木为盗伐木
作者: sca133   2015-03-20 20:47:00
9.2:上游切木下游捡 查无不法 只是不小心砍到木头又掉到水
作者: ifkbears (喜o熊)   2015-03-20 20:49:00
外溢效应遍全台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0 20:49:00
你们自己先乔好谁要GG
作者: bhujmn2007 (小枫)   2015-03-20 20:57:00
前几天汪洁民说漂流木的外皮会在滚动的过程中磨掉。
作者: LordSo (Yesterday)   2015-03-20 21:00:00
其实不管是不是漂流木 局长被拔起因是因为他先放人才询问如果内容不被人质疑大概是小事情 可是偏偏问题大条他只好未放人的行为的解释 立论根据就是"那些是漂流木"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5-03-20 21:15:00
可是你的1、2、3点都和分局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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